據9號新聞報道,澳監管機構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近日將谷歌(Google)告上新州聯邦法院,指稱谷歌在收集、存儲及使用個人位置數據方面誤導消費者。ACCC表示,這是世界上首次出現監管機構因涉嫌濫用個人數據而起訴這家全球科技巨頭。
ACCC周二(29日)在提交給法院的文件中表示,在關於收集用戶定位數據方面,谷歌在電子設備屏幕上顯示的陳述誤導消費者。尤其是從2017年1月至2018年底,谷歌沒有告訴Android手機用戶,如果他們不想讓該公司收集自己的信息,必須關閉兩項設置「Location History」和「Web & App Activity」,而不僅僅是一個,此舉違反了澳洲消費者保護法。
ACCC主席Rod Sims發表聲明稱,由於這些屏幕表述,谷歌收集、保存和使用了關於消費者位置的高度敏感和有價值的個人信息,而沒有讓消費者在知情的情況下做選擇。」他表示,我們指揮谷歌在另一項功能設置也必須關閉的事實面前保持沉默,從而誤導消費者。
Sims指出,對於數字平台和消費者數據的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問題是ACCC對數字平台調查的重點,也是ACCC的首要任務之一。目前ACCC只關注谷歌及其Android設備,將來對谷歌和其他平台可能會產生更廣泛的影響。
報道指,這起訴訟針對的是谷歌商業模式的核心內容。ACCC指稱該公司沒有披露其收集的數據或許被用於其他目的,而這些目的與消費者使用谷歌服務無關。ACCC將對谷歌尋求處罰、並命令其發布糾正通知並建立一個合規程序。
如果起訴成功,按照澳洲的消費者法律,谷歌可能面臨其年營業額10%的巨額罰款。目前,谷歌公司市值約為8800億美元(約合1.3萬億澳元)。
谷歌表示公司正在審查這些指控的細節。谷歌一位發言人稱,「我們將繼續與ACCC接觸,並打算為此辯護。」
責任編輯:張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