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亞新州一名華人超市老闆,被判向被他解僱的一名66歲非亞裔女員工支付1.18萬澳元的賠償,原因是,這名華人老闆更願意僱用亞裔員工,違反《反歧視》法律。
據澳洲媒體報導,這名華人老闆名叫王建斌(音譯,Jianbin Eddie Wang),2016年他才接手這家名為FOODWORKS的超市,而在此之前,店內一名叫Ayton(艾頓)的非亞裔女員工已在該超市工作超過20年。
今年4月,艾頓收到華人老闆王建斌的解僱簡訊,「我決定將你手中的工作交給其他人,對此感到抱歉。」隨後,艾頓提出投訴,稱自己受到了「歧視」。
她告訴FWC(Fair Work Commission,澳洲公平工作委員會),王建斌更偏愛亞洲員工。「一直試圖擺脫她」,她感覺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委員會副主席Sams(山姆)表示,接到投訴後,他曾進行了一次網上搜索,發現「王建斌曾在澳大利亞的各種中國工作論壇上刊登過許多招聘廣告」。
這些職位列出了工作要求,其中一個說「首選亞洲女士」,另一個說「首選亞洲員工」。
Sams表示:「我認為解僱Ayton的真正動機是他想招一個亞洲背景的員工。」
對此,王建斌解釋稱,他無意解僱艾頓,但艾頓時不時會收錯錢,少收5.1澳元到30澳元不等,而且還時常缺勤。
不過委員會副主席Sams認為,王建斌所說的解僱艾頓的理由很不充分。「王建斌沒有主動提交任何證據,來證明這種說法。」
最終,經過協商,王建斌向艾頓賠償1.18萬澳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