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大陸男子李某周一(7日)上午在台灣大學校內撕毀連儂牆上粘貼的反送中海報,遭台大學生報警。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毀損罪嫌將李某限制出境及出海,並交付給其二姑看管。此外,李某的停留許可被移民署廢止,他在5年之內也不可以進入台灣。
《蘋果日報》報導,李某及26歲的劉姓妻子自稱從事建築設計工作,他們10月1日赴台自由行環島,預計9日離開。10月7日,二人從宜蘭北上,前往台大校園。李某說,他經過連儂牆時發現上面的文字都是支持反送中,一時情緒失控,才動手撕毀海報,不了解這樣會觸犯法律。
從現場影片可見,李某動手撕海報,其妻則在一旁冷眼旁觀,毫不在乎被人拍下他們的行為。約1分多鐘後,李某撕光整面牆上的海報,準備將海報丟進垃圾桶。此時,路過的學生髮現他們,驚訝地出聲制止:「怎麽可以這樣子呢?」李某及妻子則異口同聲回說:「不要拍了」。拍攝視頻的台大學生隨後尋求校方報警。警方當天下午將李某依毀損罪移送台北地檢署。
中央社報導,李某在接受警方詢問時供稱,是來台觀光剛好路過看到連儂牆,才臨時隨機起意撕毀,但警方對此說法仍持保留態度。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表示,中國觀光客進入台大校園、直奔連儂牆破壞,顯然早有預謀,對他們的說法予以保留。
台北地檢署周一晚間複訊後,依毀損罪嫌將李男限制出境及出海,並將李某交付給其二姑看管,不排除以快速偵查終結程序,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處刑。這也是台灣首例破壞連儂牆遭法辦的案例。
法界人士表示,李男涉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500元以下罰金。
此外,台灣移民署表示,李男撕毀連儂牆海報行為,移民署將依觀光辦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有事實足認有犯罪、危害公共秩序行為),廢止他的停留許可。
移民署指出,將視司法機關偵審結果,續依兩岸條例第18條第1項第2款規定,限令或強制其出境,且管制5年內不得再入境。
台灣大學校方事後針對事件發表聲明,指台大尊重言論自由、依法行政,因涉案人員為校外人士,依法委請警方處理;校方非常重視此議題,校長也很關心,除加強校安通報,駐警隊和活動中心也早已共同加強連儂牆巡查,學校也關切港生及陸生的狀況,將加強維護校區安寧勤務,保障學生安全。
責任編輯:米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