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實施後 首兩人被起訴

《禁蒙面法》於周六(5日)零時起正式實施。周日(6日)首度有2名香港市民因該法遭起訴,兩名被告於周一(7日)早上出庭。
港台新聞

《禁蒙面法》於周六(5日)零時起正式實施。周日(6日)首度有2名香港市民因該法遭起訴,兩名被告於周一(7日)早上出庭。

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當局以「非法集結」和「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起訴一男一女,兩名被告分別為18歲香港城市大學學生和39歲無業市民,兩人周一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出庭。

據悉,兩人被控於周五(4日)深夜至周六凌晨,在香港藍田地區戴口罩非法集結,且無合法許可權或合理辯解而遭到起訴。

此案件暫時毋須答辯,下月18日再訊。18歲學生獲准以港幣300元保釋,39歲市民獲准以港幣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且每晚11時至隔日上午6時須遵守宵禁令。

據悉,案發時現場有人堵路,還有人堆放磚頭,警方驅散時拘捕兩名被告。18歲學生被捕時戴著藍綠色外科口罩,39歲市民則戴著黑色布制口罩。

報導指出,逾百名市民到庭旁聽,當中不少人穿黑衣及戴口罩。散庭後,大批市民在法院大門外舉傘,準備護送被告離開,並且一直高呼:「蒙面無罪,立法無理!」最後眾人舉手高呼:「香港人,反抗!」

大批市民到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聲援被告。 (圖片來源:MOHD RASFAN/AFP via Getty Images)

(責任編輯:李妙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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