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6槍實彈、學生險喪命
10月1日警民衝突後,警方在記者會宣布,當日共拘捕269人,包括178男及91女,年齡介乎12歲至71歲,其中93人是學生。警方發射了6發實彈、催淚彈約1400發、橡膠彈約900發,布袋彈約190發,海綿彈約230發,及使用了水炮車等等,創下自6月反送中運動以來的單日新高。
對於港警開出的六枚實彈中,有一發射中了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學生曾志健,導致該名學生一度命危,這是香港1997年主權移交後,警察首次使用實彈射擊示威者。
警務處處長力挺開槍警察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當即力挺開槍警察,並說當時警員是在面臨「自己及同僚的生命威脅」,逼迫無奈下,才做出反制行為。
在以往多次的記者會上,警方辯稱「揮警棍打人,是最低武力,不危及生命」,人們質疑,為啥學生揮棍打你時,就叫「生命威脅」了呢?
香港民眾快閃聲援中槍學生
10月2日早晨7點半,超過四百名身穿黑衫的香港市民、身穿校服的學生在何傳耀中學及梁省德中學通往城門谷運動場的小徑上集會。他們大多以靜坐的形式聲援中槍學生,一些家長也舉著「停止射殺我們的孩子」加入了抗議行列。
前香港行政長官、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發函給該學生的校長,要求開除曾志健學生,不過學校教師發表公開信堅定的說「我們絕不會離棄同學」。
但何傳耀紀念中學的老師在港媒發表聲明,教師群強調,「在艱難時刻,我們絕不會離棄同學,相信即使在暴風雨中,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是可以讓同學安心依靠的避風港。」
事發後,校長和老師已立即前往醫院探望傷者,並向學生家屬表達問候,校方已經啟動「危機處理小組」,全力輔導學生和協助家屬,希望傷者早日康復。
警察身份曝光 發公開信稱「給我一個機會」
10月3日中午,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首度開庭,根據法庭指控一方陳述的案情稱,18歲中學生曾志健涉嫌在大河道與包括警察謝思明等人發生衝突,香港警署警長曾家輝近距離朝曾志健胸部開了一槍,僅距離心臟3公分。
曾志健中槍之後當場倒地不起,另一名示威者26歲的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欲前去進行救援,卻遭到警方壓制,隨即被捕。視頻顯示,警察也沒有向中彈的學生提供急救,任憑受傷學生一人躺在地上。
根據聯合國相關警察執法規範,唯有面臨著死亡或遭受重傷的威脅情況下,警察才可以使用合法槍枝自衛,並且必須要有向天鳴槍等警告的動作之後,根據案發現場情況再選擇開槍與否。
在開槍警察被人肉搜索出真實名字後,第二天一群學生圍住了其老婆的辦公樓,以示抗議。當晚,臉書上傳出一封疑似警長曾家輝的公開信稱,作為警察,工作「各為其主」,並希望「禍不及妻兒」。希望大家「給我一個機會。」
該公開信被大量轉發,所有留言都表達了對警察殘忍舉動的憤怒,留言說:「自己要顧及妻兒,可你射殺的也是別人家的兒子。」「你殺人了,希望大家給你機會,可你為啥不給孩子的機會?」人們更質疑他的「各為其主」的主是誰,是特首?是中共?警察應該依照法律執法,而不是盲目服從自己主子的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