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性地接受意見?

一般來說需要配額分配的簽證是在簽證是得到批准後,才能排隊等待配額(現時照顧者簽證要排隊等待6-7年才能獲得永久居留簽證),而並非審理時間需要6-7年!

筆者從事移民法律多年,擁有豐富的經驗。要明白處理移民案件不單要熟悉移民法律,更要理解移民政策,這樣才能成為一名專業人士。日常的工作里。筆者會遇到名式各樣的問題,如果是有些對法律及政策一知半解的人士,便會做出不專業的解答。不過擁有多年經驗的筆者表示,很多時候,問題不出現在案件本身,也不是移民官員的問題,而是來自申請人。申請人選擇聽取他/她們喜歡的話,不情願接受事實,連法律的要求也拋諸腦後,抱有僥倖心態,內心自欺欺人!

作為移民法律的專業戶,筆者會看得比較清楚仔細,很多問題其實有解決的方案,祗要按照法律規定便可以了。但很多申請人卻往往選擇性地接收他/她們所相信的,亡羊而不補牢,最終錯失機會,有些人申請被拒絕,十分可惜!
筆者在這裡介紹一下幾個典型案例,讓讀者注意,不要重蹈覆轍!

筆者一位舊客戶的親人,他們夫婦跟他們持學生簽證的孩子多年前約見筆者,查詢他們的照顧者簽證問題。他們此前尋找了一名移民代理為他們家人在澳洲申請照顧者簽證,代理首先告訴他們在澳洲申請的好處,假如他們在澳洲遞交申請可以獲得過橋簽證,等待6-7年以上才有結果,在簽證審理其間擁有免費醫療及工作權利。雖然不是永居身份外,但可以長期逗留在澳洲。一可以工作賺錢,二可以照顧親人,三可以一家生活在澳洲陪伴孩子讀書,他們聽到後感到十分滿意,立刻委託代理為他們申請簽證。但是好夢成空,不到半年,他們便收到移民部要求補充文件的信息,要求在28天內回應,他們大為不解。代理明明表示申請要等待多年,但是為何半年內便要補充文件?帶著疑問,他們去找了之前的代理,但代理卻不知道如何回應,只要求他們在28天內必須回覆移民部,否則簽證被拒絕後便要在28天內回國。 「不是可以逗留6-7年嗎?」他們氣忿地責問代理,但代理卻無言以對,不發一言。最後經他的親人(舊客戶)來找筆者尋求幫助,當筆者了解事情後便告訴申請人,他們的代理並不專業,誤解了簽證的申請程序。讀者們要明白,現時的移民政策對非主要的家庭團聚簽證作出一連串的收緊,由於設置配額限制,某些簽證申請要等待二十年以上,甚至達到四十年不等。

筆者明白這位代理的工作主要是辦理留學業務,對家庭類別簽證,特別是照顧者簽證一知半解,更誤解了移民部的審理程序。一般來說需要配額分配的簽證是在簽證是得到批准後,才能排隊等待配額(現時照顧者簽證要排隊等待6-7年才能獲得永久居留簽證),而並非審理時間需要6-7年!另外照顧者簽證除了能夠滿足審理時的法規外,必須取得基本條件才能排上隊,待6-7年後,還要再滿足決定時的法規,通過後才能獲得永居身份!

當筆者向申請人解釋法律程序,並建議他們的孩子選擇移民專業,已免簽證通過初步審理,取得排隊資格6-7年後,他們的孩子已經年滿28-29歲了,失去依親資格!可惜申請人卻聽不進筆者專業的意見,依然相信孩子只要保全有效學生簽證,繼續不停讀書便可以用依親身分,從而使父母一同取得照顧者永居簽證。雖然筆者強調,除非他們的孩子大學畢業後,仍繼續修讀碩士課程及博士課程。不過這樣他們孩子不僅要十分好學勤奮,學費及生活開支也是十分驚人。筆者明白他們無法負擔這些錢,但這對父母卻選擇聽取前代理的話,希望孩子可以不用學習得大辛苦,又能夠省下昂貴的學費,讀者們當然知道他們將來的結局。
還有兩年前,一位女仕來會見筆者,希望筆者為她辦理配偶簽證,當時她持有陪讀簽證但只剩下六個月有效期,原因是孩子在六個月後年齡已經達到18歲。她希望留在澳洲申請配偶簽證,所以向筆者查詢。筆者告訴她的陪讀簽證有8,534條款(被限制不能在澳洲申請配偶簽證),只能在簽證還有效時,離開澳洲後遞交申請,再回來澳洲等待,這樣申請才能有效。可惜她去找其他代理查詢時,卻被告知她可以在簽證到期後再回國申請,然後可以再順利申請旅遊簽證回來陪伴孩子。可惜事與顧違,其他代理的建議害慘了她,她的旅遊簽證多次被拒,祗能在海外等待其配偶簽證獲批後才能回到澳洲。
另近日香港的情況沒有好轉,假如讀者是香港人,希望申請居留身份,請儘快聯繫筆者。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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