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玩樂—娛樂招待費

有什麼情況可以減稅嗎?是的,如果您在您的營業場所提供食物和飲料,它使你和你的員工及客戶舒適地完成工作日,它消費在您業務的場所,那麼這不是娛樂。是可以用來扣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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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招待費在稅法上是一項讓我們所有涉及到的人都有一點點棘手的問題,今天簡單介紹一下:

什麼是娛樂招待費用,答案包括兩大項:

食物,飲料和娛樂費用。
與這些娛樂有關的住宿和旅行的費用。
雖然什麼是娛樂招待費有著一個「明確」的定義,然而在你決定此項費用時還是需要分析案例的具體情況來決定。
以下是幾個屬於娛樂招待費的例子︰
商務午餐和飲料,帶有雞尾酒會的員工社交聚會。
提供到體育館或參加文藝活動的觀光旅遊費或提供周末度假村假期住宿設施的費用。
大家現在有一點感覺什麼是娛樂招待費了吧, 那我們來看一下,當你的生意里出現了上面提到的娛樂招待費,以及有關的旅費和住宿費時,該如何來處理呢?

一般來說需要按照以下步驟來運作:
步驟1. 來分析確定一下這些食物、飲料和娛樂的費用是不是娛樂招待費
步驟2. 有一些這樣的費用不被劃分為娛樂招待費,所以我們要先考慮是否在豁免項目中
步驟3. 決定是否你可以減少 FBT 食物、 飲料或娛樂
步驟4. 保存適當的記錄,比如付款的發票等。
步驟5. 如果是FBT,需要計算您的 FBT 責任。
步驟6. 如果是FBT,需要報告了金額。

                                                                 圖:Fotolia

下面我們來逐一詳細說一下以上六個步驟的內容:

步驟1. 如何確定是不是娛樂招待費呢?有四個wh來決定:

Why: 為什麼會提供食品和飲料
僅僅提供食物或飲料及茶點,通常不會帶來娛樂性質, 但是如果提供食品或飲料的目的是為僱員享受自己的社交活動就是有娛樂特點了。 (那有人想辯論一下了,說我們工作人員雖然參加了這些活動可是實在不是一種享受,可以嗎?)
What:在什麼時候提供的食品和飲料
上午和下午茶和簡單的食品通常不被認為構成娛樂費用,但是在工作午餐期間向僱員提供的了幾道菜就有娛樂的特點了。
When:什麼時間提供的
食物或飲料提供在工作時間,或員工旅行時是不太可能帶有娛樂的特點了,但是工作時間組織的員工的社交活動就具有娛樂的性質了。
Where: 在哪裡提供的
在僱主的營業場所提供食物或飲料,或在平時的工作地點給員工提供的是不太可能有娛樂性質,可是食物或飲料提供的是在酒店,咖啡廳、 多功能餐廳就是更有可能具有娛樂性質了。
哪有人要問了:「會見業務客戶在咖啡廳和餐廳。如何計算這些費用在我的生意?」
用戶和工作經常舉行會議在咖啡館和餐館同時飲酒和吃飯。這些費用需要在您的企業帳戶被視為娛樂費用,並且在稅務目上,你不能追回的 GST 支付。費用也不能抵稅。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 我需要「招待」,協助營銷和促進我的生意。這可能是真的。
可是,在講座中有人問道,在咖啡館裡進行的員工會議,提供了簡單的食物和飲品是不是娛樂招待費?答案是如果這確實是真的,那不算娛樂招待費。
可是,你為員工及合作夥伴和商業客戶組織了一天的高爾夫球日,一天的高爾夫是社交活動。如果員工和他們的合作夥伴的一天的費用是少於 300 元,然後認為這些費用是娛樂,但為稅收目的上不能聲稱 GST 支付,不能報銷作為扣稅,這個沒有附帶福利稅的款額。
各位看出這些在判斷決定上是多麼複雜的一項工作了吧,更不用說本來就有決定恐懼症的人來做這件事,會是什麼情況呢?

步驟2. 考慮是否在豁免項目中

有什麼情況可以減稅嗎?是的,如果您在您的營業場所提供食物和飲料,它使你和你的員工及客戶舒適地完成工作日,它消費在您業務的場所,那麼這不是娛樂。是可以用來扣稅的。但是,當它只是一個社交活動時,這事件它會成為娛樂,(如果你和員工在「享受」自己)。所以請記住︰沒有「享受」的咖啡和茶 — 好嗎?
寫到這裡,我已經有點暈了呀,下次繼續吧!讓我來喝杯我最愛的那鐵來享受一下吧,我可是在工作呀,可以享受嗎?

聲明:我們這裡只是提供稅法的推廣不是針對任何人的情況給出建議,在做出任何決定前請諮詢你的會計師或稅務師。

供稿:Neena Wang 稅務代理 25202857
地址:21 Argyle St, Parramatta NSW 2150
電話:02 9613 8216 / 0433 524 099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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