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或引用《緊急法》平息反送中 前「財爺」曾俊華:會有災難性後果

一周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談到有可能引用《緊急法》來處理現在的抗議活動,引發各界關注。2017年香港特首候選人、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8月31日表示,引用《緊急法》是錯誤想法,會為香港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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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抗爭持續發酵,香港政府對示威者提出的5大訴求一直採取不回應的態度。一周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談到有可能引用《緊急法》來處理現在的抗議活動,引發各界關注。2017年香港特首候選人、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8月31日表示,引用《緊急法》是錯誤想法,會為香港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香港經濟日報9月1日報導,曾俊華以香港大學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客座教授的名義出席了前一天(8月31日)的迎新午宴。他在致辭時說,《緊急法》規定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規例,賦予特首絕對權力,控制港人各方面生活,但無法結束現時所有抗議活動,並非幫助香港從騷亂中恢復、重建社區和諧的正確工具。

Posted by John Tsang (曾俊華) on Saturday, June 24, 2017

曾俊華指出,港府沒有面對現實,強調當局需要回歸原點,從所有抗議活動開始的原因去追溯問題所在。他向港府呼籲,香港不是處於戰爭狀態,「這裡沒有致命的敵人。我們都是同一個家庭的成員」。曾俊華續指,如果社會繼續以衣服的顏色來區分港人,不管是黑衣或白衣、是否穿著制服,都會像打破一面鏡子,人們很容易被散落的玻璃碎割傷和流血。

港府正計劃構建對話平台,以化解社會撕裂,但曾俊華批評這是再一次錯失修補社會的機會。他指,當日開會成員清一色為建制人士,平均年齡達60歲,無助幫助政府面對現實。

什麼是《緊急法》?

《緊急法》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毋須立法會通過訂立規例,可以管制包括刊物、照片及通訊方法;管制陸路、航空或水上運輸;沒收及處置財產、搜查處所等等,並可規定任何刑罰,包括終身監禁。該法案在1992年英國針對香港海員大罷工使用過。1967年,香港親中團體彷照中國共產黨在大陸發動的文化大革命策動「反英抗暴」運動,港英政府根據《緊急法》制定緊急法令,平息事件。

港府引用《緊急法》受到民主派的強硬抨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現在非和平的示威者只佔少數,政府根本有能力可以處理衝突,動用緊急法不符合比例原則,並且說緊急法是「殖民地鎮壓法」,林鄭月娥現在提使用緊急法是為了迎合中共十一國慶的需要。

香港親中媒體《文匯報》前高層程翔對BBC表示,林鄭月娥沒有及時回應示威者的訴求已經是個錯誤,引用《緊急法》處理示威浪潮是「更加嚴重的錯誤」。「這麼一個簡單、又完全沒有代價的事情不去做,反而去想一些愚蠢100倍、危險1000倍的事情來嘗試解決紛爭,我覺得這完全不是一個正常人的思路。」

香港老牌傳媒《明報》也在社評中警告港府,引用《緊急法》可能會令局面更糟。文章提醒,政府應先就政治、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的影響,以及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作用,全面評估,並審視香港引用《緊急法》的承受力,「切勿頭腦發熱,冒進行事。」

文章稱,現時引用《緊急法》與半個世紀前的「六七暴動」已有很大不同:「『六七暴動』多數市民傾向支持政府平亂,反觀刻下民情卻是很多人同情示威者,不信任政府和警方。政府引用《緊急法》立法,即使盡量『輕手』克制、避免限制和平示威,都有可能惹來打壓基本自由人權的質疑;倘若政府出手太重,更有可能導致民情強烈反彈,局勢更難收拾。」

 

 

責任編輯:米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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