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局勢嚴峻 台發布港人居台的16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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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送中運動逐步升級,台灣總統蔡英文下令給予香港人道援助。台灣陸委會13日針對當下香港局勢發布了香港人在台申請居留的16種情況。

中央社報導,台灣民進黨發言人李問12日以新聞稿批評香港警方暴力,已是「未出動坦克的血腥鎮壓」。並指總統蔡英文與政府相關單位已明確表示,將會以人道救援的方式,給予個案上的協助。

台灣民進黨發言人李問批評香港警方暴力為「未出動坦克的血腥鎮壓」。圖為8月12日示威者在香港國際機場舉行的抗爭活動。(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台灣陸委會13日表示,政府關切香港的處境,對近來不斷的暴力衝突感到非常憂慮。而支持香港自由民主及人權保障是政府一貫的立場,也多次呼籲港府回應港人期待,讓香港早日回復平靜。

陸委會表示,對港人來台相關權益的保障,政府會依照《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相關規範妥善適當處理,港人有16種情況可以來台申請居留。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也指出,陸委會尚未接獲需要個案處理的申請。若有相關申請,政府也會以人道精神,依現行法規為個案提供合適的協助。

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6條規定,港人在16種情況下可來台申請居留,包括: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香港政府執業證書、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在台灣有新台幣600萬元以上投資、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校院任用或聘僱等。

另外,根據上述條例第17條規定,申請者需要準備包括居留申請書,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證件,保證書文件等,向移民署提出申請。

今年7月1日反送中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後,曾有部分香港人前往台灣暫避,有的希望尋求政治庇護留在台灣。據《蘋果日報》援引可靠信源報導,逃往台灣的示威者人數超過30人,均為曾經參與7月1日衝擊立法會行動的學生。

台灣沒有《難民法》,目前台灣所簽署並施行的聯合國兩公約中有「不遣返原則」。不過《港澳條例》第18條,明文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讀者可瀏覽台灣內政部移民署網站獲知更多詳情:https://www.immigration.gov.tw/

(責任編輯:李茹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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