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長方仲賢被捕 浸大學生會:警方試圖散播「白色恐怖」

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等12所大學學生會發表中英文聯合聲明,指責警方「捏造罪名,濫捕無辜」,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方仲賢。
港台新聞

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周二(6日)晚因被指「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隨後引發大批市民和學生到深水埗警署抗議要求放人。深夜雙方爆發衝突,警方發射催淚彈驅離並拘捕多名示威者。浸大學生會嚴厲譴責警方意圖散播「白色恐怖」。

浸大學生會當晚通過臉書專頁表示,「本會嚴厲譴責警方之濫捕行為,極權意圖散播白色恐怖之心昭然若揭。對此,我們絕對會堅持對抗極權。」

此外,香港浸會大學、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等12所大學學生會發表中英文聯合聲明,指責警方「捏造罪名,濫捕無辜」,要求警方立即釋放方仲賢。聲明中寫道:「港共政權及其爪牙明顯針對學界進行打壓,試圖散播白色恐怖,為求令我等噤聲。 然而,面對港共政權之恐嚇,我等將抗爭到底,絕不退縮。」聲明還呼籲港人到深水埗現場聲援被捕者,「共同守護學生,抵抗暴政」。

警方當晚召開記者會稱,在方仲賢手持的塑膠袋中,搜到10支長約18公分形狀類似電筒的「雷射槍」,因方被截查後試圖逃跑,以及考慮到「雷射槍」數量,懷疑他「藏有攻擊性武器」。

警方發言人周學賢說,雷射槍本身不是攻擊武器,但是可用作攻擊他人,亦可將之歸類為攻擊性武器。他說被截獲的雷射槍將交給相關專家進行詳細檢驗。

香港知名執業律師黃國桐周三(7日)上午對美國之音表示,觀星筆本身不是武器,只有被當成武器使用時才變質,警方需要提出舉證,因此拘捕理由不充分。

針對警方表示方仲賢被截查時試圖逃跑的說法,黃國桐指出,截查方仲賢的是休班警員,無故被查又不交代拘捕理由,試圖逃跑合情合理。警察的行為涉嫌濫捕。

此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律師在港台節目上表示,是否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要考慮有關人士是有何意圖,如果未能證明意圖,反問警方是否「未卜先知」,質疑警方做法是違法與濫權。

浸大學生會證實,方仲賢周二傍晚在深水埗鴨寮街及桂林街交界購買雷射筆後,突然遭到便衣警察上前截查,並以「藏有攻擊性武器」之名將其拘捕。其後,方仲賢表示感到身體不適,被送到明愛醫院接受治療。

據香港蘋果日報報導,方被捕期間,他被警察用手指掐住頸部後,持續氣喘,多次嘔吐和咳嗽,手抱胸前,狀態很是痛苦,還有軍裝警察一度舉手臂阻擋市民拍攝。

方仲賢被捕一事傳出後引發部分浸大學生不滿,其後有數以百計市民和學生在深水埗警署外聚集,抗議警方濫權違法並要求放人,並高喊「濫捕可恥」。

接近11時30,警方施放催淚彈驅散人群,並出動鎮暴警察,不斷逼使示威者後撤,期間有多人被捕,包括沙田區議員黃學禮。示威者於凌晨2時左右散去。

據悉,浸大校長錢大康當晚曾到醫院探望方仲賢,並向媒體表示,方仲賢患有哮喘,但精神和狀態都不錯,有3名律師到場協助,強調事件會獲得公平處理。

市售資料顯示,強力雷射筆可發射功率100毫瓦的激光束,射程最遠達10公里,多用於星象觀測、野外求生、直線測量、刑事鑒定彈道等,在網路與市面均可輕易買到。但廠商都會警告使用時不能直射眼睛,超過1秒鐘就有失明之虞。

HONG KONG, CHINA – JULY 28: Protesters stand off with the police during a demonstration in the area of Sheung Wan on July 28, 2019 in Hong Kong, China. Pro-democracy protesters have continued weekly rallies on the streets of Hong Kong against a controversial extradition bill since June 9 as the city plunged into crisis after waves of demonstrations and several violent clashes. Hong Kong’s Chief Executive Carrie Lam apologized for introducing the bill and recently declared it “dead”, however protesters have continued to draw large crowds with demands for Lam’s resignation and complete withdrawal the bill. (Photo by Billy H.C. Kwok/Getty Images)

 

7月28日上環衝突中有人使用雷射筆。(圖片來源:Billy H.C. Kwok/Getty Images)

 

責任編輯:張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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