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驚蛇」是兵法三十六計的第十三計。原文為:「疑以叩實,察而後動;復者,陰以謀也。」是說有懷疑就要偵探確實,待情況完全掌握再行動。反覆偵察,而後採取相應的行動,實際是發現隱藏之敵的重要手段。
打草驚蛇,語出段成式《酉陽雜俎》:唐代王魯為當塗縣令,搜刮民財,貪污受賄。有一次,縣民控告他的部下主薄貪臟。他見到狀子,十分驚駭,情不自禁地在狀子上批了八個字:「汝雖打草,吾已驚蛇。」
打草驚蛇之計,一則指對於隱蔽的敵人,己方不得輕舉妄動,以免敵方發現我軍意圖而採取主動;二則指用佯攻助攻等方法「打草」,引蛇出動,中我埋伏,聚而殲之。
典故一
公元前627年,秦穆公發兵攻打鄭國,他打算和安插在鄭國的姦細裡應外合,奪取鄭國都城。大夫蹇叔以為秦國離鄭國路途遙遠,興師動眾長途跋涉,鄭國肯定會作好迎戰準備。秦穆公不聽,派孟明視等三帥率部出征。蹇叔在部隊出發時,痛哭流涕地警告說,恐怕你們這次襲鄭不成,反會遭到晉國的埋伏,只有到崤山去給士兵收屍了。
果然不出蹇叔所料,鄭國得到了秦國襲鄭的情報,逼走了秦國安插的姦細,作好了迎敵準備。秦軍見襲鄭不成,只得回師,但部隊長途跋涉,十分疲憊。部隊經過崤山時,仍然不作防備。他們以為秦國曾對晉國剛死不久的晉文公有恩,晉國不會攻打秦軍。
哪裡知道,晉國早在崤山險蜂峽谷中埋伏了重兵。一個炎熱的中午,秦軍發現晉軍小股部隊,孟明十分惱怒,下令追擊。追到山隘險要處,晉軍突然不見蹤影。孟明一見此地山高路窄,草深林密,情知不妙。這時鼓聲震天,殺聲四起,晉軍伏兵蜂湧而上,大敗秦軍,生擒孟明視等三帥。
秦軍不察敵情,輕舉妄動,「打草驚蛇」終於遭到慘敗。當然,軍事上有時也可故意「打草驚蛇」而誘敵暴露,從而取得戰鬥的勝利。
典故二
公元1642年,李自成率部圍困開封。崇禎皇帝連忙調集各路兵馬,援救開封。李自成部已完成了對開封的包圍部署。明軍二十五萬兵馬和一萬輛炮車增援開封,集中在離開封西南四十五里的朱仙鎮。
李自成為了不讓援軍與開封守敵合為一股,在開封和朱仙鎮分別布置了兩個包圍圈,把明軍分割開來。又在南方交通線上挖一條長達百里、寬為一丈六尺的大壕溝,一斷明軍糧道,二斷明軍退路。明軍各路兵馬,貌合神離,心懷鬼胎,互不買帳。
李自成兵分兩路,一路突襲朱仙鎮南部的虎大威的部隊,造成「打草驚蛇」的作用,一路牽制力量最強的左良玉部隊。
擊潰虎大威部後,左良玉果然因被圍困得難以脫身,人馬損失過半,拚命往西南突圍。李自成故意放開一條路,讓敗軍潰逃。哪知,左良玉退了幾十里地又遇截擊,面臨李自成挖好的大壕溝,馬過不去,士兵只得棄馬渡溝,倉皇逃命。這時等在此地的伏兵迅速出擊,明軍人仰馬翻,屍填溝塹,全軍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