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9號新聞報導,聯邦監管機構(FTC)將對臉書(Facebook)侵犯隱私權開出7.1億澳元罰單,並對其業務實施新的監督和限管。
據悉,這筆罰款將是FTC有史以來對科技公司徵收的最大罰款;儘管臉書去年的收益將近560億澳元。
據悉,聯邦監管機構稱臉書創始人扎克伯格必須親自證明臉書遵守其制定的隱私計劃,如果其中含有欺騙的成分澳洲將對扎克伯格發出民事或刑事處罰。
外界認為,FTC對臉書和扎克伯格直接進行處罰,目的在限制該公司在澳洲市場上的權力。但FTC表示,當局獲悉數據收集公司Cambridge Analytica在未經許可下已經收集多達8700萬個臉書用戶詳細資料後,才展開調查行動
臉書已經同意支付7.1億澳元的創紀錄罰款作為與FTC達成和解協議的一部分。
截至6月份的三個月,Facebook報告其收入達24.21億澳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8%,這要歸功於其在平台的領導地位,廣告商家可以傳達他們的訊息給平台的10億用戶。
社交網路的受眾也在不斷地增長。該季度每月活躍用戶達到24.1億,高於上一季度的23.8億。
eMarketer首席分析師Debra Aho Williamson在FTC的報告發表聲明後表示,「該公司已多次表明,即使面臨巨大挑戰,它也可以增加其廣告收入和用戶群」, 「今天的財報發布表明它仍然擁有這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