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在分居後,並不是每一對分居的配偶對如何處理分居後雙方財產的事項有爭議。
有的分居配偶,通過雙方口頭商議達成非書面分配協議,然後根據商議的結果分配;
有的分居配偶,雙方對財產分配原則作個人協商並作總體確認,然後通過律師根據當事人協商條款制定財產分配協議書,在雙方簽字後並向法庭遞交。 這是根據雙方個人意願通過法庭程序對分居後財產分配作最終裁定;
有的配偶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包括對財產總額、可分配財產、財產價值、雙方貢獻等,必須通過法庭程序方可作裁定。
如何對分居配偶的財產作合理分配,可以參考如下方法:
第一:根據雙方協議條件作法庭裁定。
有的配偶雙方能夠合理地確認雙方在婚姻期間共同對家庭的貢獻,共同合理地確認雙方可分的資產以及資產價值,同時共同地確認雙方在分居或離婚後彼此在今後生活的真實需求,因此雙方願意友好合理地對待雙方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雙方可以向法庭遞交雙方關於離婚後財產分配的同意書,並要求法庭根據同意書作最終裁定。
法庭在收到要求根據雙方同意書作最終財產裁定申請後,根據雙方現有財產總值、雙方對財產的貢獻、今後的需求、以及同意書中所同意分配的條件,如果法庭認為同意書的分配條件符合家庭法合理公正分配的總則,法庭會批准分配條件,並根據雙方同意的條款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裁定,法庭紅章蓋印。此裁定即成為永久約束當事人雙方財產分配的最終裁定。
如果法庭認為雙方同意書的分配條件對一方有很大的不平衡,也即分配條件不符合家庭法合理公正分配的總則,法庭會拒絕對當事人雙方財產分配的申請作法律裁定。法庭會要求當事雙方抑或對不公平分配條件的背景作補充說明,抑或拒絕、抑或要求當事人對分配條款作修正。
第二:根據雙方協議條件簽署有制約性的財產分配合約,但不通過法庭作最終裁定。
正如不同的當事人因為不同的原因結婚,不同的當事人因為不同的原因分居或離婚,因此,離婚當事人對各自所獲得的最終財產分配的條件,獲得財產分配的方式,均會有不同的決定及處理方式。
有的配偶單方能夠合理地確認對方在婚期對家庭的貢獻,願意合理地確認雙方名下可分的資產價值,願意通過雙方共同努力,在作出合理讓步的前提下,儘管對部分資產或部分事項不能達成完全一致,為了避免財產案在法庭長期的糾紛戰,一方願意對婚後財產分配作出讓步,即使分配條款不絕對公平,為了減少分居後財產糾紛,同意接受不公平分配條款。雙方由此共同同意按個人討論意願對婚姻財產作分配。
如果配偶雙方願意採用此方式來解決雙方的婚姻財產分配,雙方必須得到有執業牌照律師的書面簽字,確認當事人得到獨立的法律諮詢。當事人明白所簽分配協議的法律制約性以及法律效應,當事人確認這是當事人個人願意接受並同意的條件,當事人確認此條約一旦按合同簽署,即成為財產分配方案,今後不可翻案或重新追索。
這樣的協議,不需要法庭確認,只要當事人根據家庭法原則簽署即可,具有同等有效性。
第三:通過法庭程序,要求法庭對雙方財產分配問題作最終裁定。法庭裁定是糾紛當事人最後選擇的途徑,因為家庭法糾紛費用高、程序複雜。
經常有人會問,既然家庭法訴訟案費用高、程序長,為什麼還有人上法庭要求裁定?原因很簡單:現實生活中,總有不合理行為的人。有的家庭長期由一方主導經濟,一方在分居時,不願意接受與另一方公平分配財產的方式,或者不願意另一方獲得高於自己比例的財產分配結果。因此,經濟主導方就會採用強硬的態度, 「除非法庭裁定,否則我一分不給 。」 另一方被迫訴諸法庭,尋求合理公正地解決財產糾紛案。
有的家庭因為特殊原因,財產在某一方名下,另一方無任何法律名份。在雙方有財產糾紛案後,雙方就財產的權利包括擁有權發生爭議。當另一方堅持己見,不願意根據事實來合理分配而以法律名義作借口,拒絕另一方的基本合理權利,當然家庭法庭財產糾紛案就不可避免。
有的家庭長期經濟受一方支配,另一方不具有支配權。當雙方分居後,一方利用自己的支配權轉移資產,從而剝奪另一方的財產權。當資產已被轉移,雙方關係惡化,因此尋求法庭裁定,包括緊急禁令的行為就不可避免。
因此,夫妻財產分配,是否通過法庭解決,是否可以庭外和解,或者是否根本不需要法律程序來處理·······,這取決於每個個案的不同。
如果對以上問題有任何進一步諮詢,請電澳大利亞法律諮詢中心:(03)96701122或電郵alacmelb@bigpo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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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4-12-20 03:12 12月初,三名台灣總統府當值憲兵因向中共特務提供機密遭到抓捕,之後中共滲透台灣網紅的種種跡象也被媒體爆出,再次引起台灣輿論對中共滲透及《反滲透法》界限的討論。 從中共誕生以來,統戰與滲透一直是中共非常重要的戰略手段,從未放鬆過。上百年來,其滲透能力堪稱登峰造極,幾乎就是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無往不勝。中共當局不僅依靠統戰與滲透成功地將國民政府趕到了台灣,還將全中國百姓拿捏得服服貼貼。 西方政客的幻想曾造就了中國經濟的快速崛起,中共的統戰與滲透也隨著中國製造的廉價產品全方位地蔓延到了世界各國,並順利地在各級政府、學術領域,甚至地方社團中埋下種子,打下了長期盤踞的基礎。 而散布在世界各國的台灣社團從來就是一個重災區,在民主環境里成長的台灣人並沒有天生的免疫力,一些單純的台灣人往往在有意無意間被利用了、被滲透了,被統戰了,卻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墮落在紅色的枷鎖之中。 每當人們提到中共的統戰與滲透就會聯想到特務與間諜,其實統戰與滲透的範圍極其廣泛,廣泛到不能簡單地用「間諜」的概念來分析論述。 比如說,一些有點影響力的台灣人常常會公開提醒台灣商人,不要在中共不喜歡的媒體上刊登廣告,或避免發表支持台灣政府的言論,美其言曰出於「好意」或「保護僑胞」,其實他們已經在中共的戰壕里,替中共的統戰與滲透發揮影響力了。讓人產生恐懼或自覺宣揚「中國好故事」,都是紅色滲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很多海外華人,包括台灣人或東南亞的華裔難民,他們的政治立場往往會隨著中共影響力的變化而相應發生變化,有些人從反共走向親共,之後又宣稱反共,自由世界給了他們自由思想的空間,但他們是否真的能在立場的改變過程中擺脫中共勢力的束縛呢?那就只有天曉得了。因為中共統戰與滲透的力量就像癌細胞,具有頑固的持久性,有時活躍、有時潛水,當沾惹上後想洗心革面就沒那麼容易。 在澳中經濟處於蜜月的年代,澳洲只看到了滾滾而來的金錢,卻沒注意到中共的金錢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減輕了澳洲的經濟危機,也削弱了澳洲的立國基礎,澳洲政府在中共的玩弄下幾乎成為了一堆木偶。譚寶政府最終反戈一擊推出了「反滲透法」,氣焰囂張的中共和統會也不得不偃旗息鼓。中共的紅色勢力就此消亡了嗎?當然不會!那張滲透的網路不是一天建成的,也不可能在一天內轟然瓦解,該鋪墊的早已穩妥,該下的種子也已紮下了根。 英國王子邊上埋著紅色地雷,中共軍人擠進紐西蘭國會,泛紅憲兵在守護台灣總統府,類似的情形比比皆是,澳洲也絕對不會例外,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區別只在於何時才被發現,西方民主社會的一大特點就是後知後覺。 中國人的群體很簡單,親共與反共都是擺在檯面上,多多少少都對澳洲主流產生影響力,其它的絕大多數社團都保持低調,明哲保身,見風使舵,意見統一。 與中國社區相比,台灣社區反而顯得比較複雜,那是因為各台灣社團在對台灣的定義上有著差異。 在歷史的演變過程中,海外缺乏具有影響力的台灣本土社團代表台灣人發聲,一直被認為是台灣人聲音的社團並非來自台灣,那是一些民國初期就開張的百年老店,「XX堂」,或「XX會」,以及逃離共產極權迫害的難民組成的「越緬寮」團體,他們都曾接受了中華民國文化教育,本質上捍衛的是中華民國。當中共和統會在全世界粉墨登場後,首當其衝就是對這些社團進行統戰與滲透,遺憾的是無一能夠倖免。…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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