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澳洲華人女士小月(化名)告訴記者說:「她與朋友抓螃蟹當天,一家華人家庭惹怒眾人遭投訴舉報!」小月還憤慨地說到:「一定要曝光,不能讓他們丟了中國人的臉!」這一次連自己同胞都忍不了了!
氣憤至極 爆料人傾訴
據《今日墨爾本》報導,近日,記者接到了一則關於捕撈螃蟹的時候,一家華人惹怒眾人的爆料。
爆料人是一名華人女孩,叫小月(化名)。她講述,自己在與朋友抓螃蟹時遇到了一家華人同胞,素質極差著實讓她氣憤。
小月稱,近日,自己跟3個朋友到Blairgowrie的碼頭去抓螃蟹。而這一天,來到該碼頭抓蟹的人很多,一共大約有6波,且時間關係大家的收穫都不多。「可,竟有無恥的捕蟹者無視眾人警告還搶走大家的螃蟹。」
據小月稱,她所指的這一家人,大大小小共有5,6個人,一對老人外加自己的兒子兒媳跟兩個不滿10歲的孫子。
這家人無視「禁止在碼頭一側垂釣」的警告牌,依舊拿著自製加長版的撈網捕螃蟹,違規行為引起周圍捕蟹者的好意勸阻。
小月陳述:「幾乎所有的人都善意的提醒了他們說那邊不可以抓,你的工具也不合法,但是得到的是大白眼。」
不僅如此,「這些人還劫取了其他小夥伴的螃蟹。」小月接著說,「大家都在在另一邊等螃蟹進網,他們在到處尋找螃蟹,並且一下子撈走。」
據小月描述,這家人持有2個5米長自製桿,因此3個大人幫著四下找螃蟹,另外2個人負責撈。
近日,澳媒記者接到了一則關於捕撈螃蟹的時候,一家華人惹怒眾人的爆料。(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不僅是水流里遊動的螃蟹,就連木樁上的,石頭上的也不放過。有螃蟹正要流入旁人的網裡,他們也會直接半路撈走,只要是螃蟹不管在哪的看見就撈走。」,小月說,「這就是規則如糞土,撈到螃蟹就是王道!」
好言相勸無果 眾人掃興離開 余者撥打舉報電話
一家老小全程上海話交流,還在整個棧橋上跑來跑去,大呼小叫,讓其餘撈蟹者不堪其擾。
好言相勸無果之後,在場所有人直接唾罵「這家人素質低下,不要臉!」小月說,面對眾人的指責,他們沒有直接回擊,但也沒有因此而停止違規撈蟹的行為,依然蠻橫捕蟹,把所有人的話當作耳邊風。
小月說:「真的是太可氣了,眼看要流入網內的螃蟹就這樣被他們的自製長桿奪走。」
後來,大家忍無可忍,有人直接走上去對他們講:「你這樣會把兩個小孩子教壞的。」然而對方毫不理會,充耳不聞。當小月上前詢問他們是否有釣魚證時,對方則回應道:「不管你的事。」
近日,澳媒記者接到了一則關於捕撈螃蟹的時候,一家華人惹怒眾人的爆料。(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小月說:「眾人見勸了2個小時換來了這種情況便紛紛離開。剩下的人也四下交流,討論要不要將其舉報給漁署部門,後來大家一同撥打了舉報電話。」
小月接著說「他們聽到有人打了舉報電話後,就讓2個10歲以下的孩子抬著螃蟹先走,一會兒,大人在大家的注目和噓聲中開心的走了。」
「他們走的時候洋洋得意。」小月補充到,「他們是帶著勝利者的微笑和姿態走的。」
據小月表示,漁署部門在電話中要求提供對方的車牌照,於是,小月便前往拍照。當對方看見這種情況便表示:「我們剛來澳洲不懂。」
據小月描述,車上還坐著一位女士沒有下車,再加上司機他們一共8,9個人,但是只有一台車,應該是超載。
小月奮力吐槽:「這是來澳15年,碰到的最不要臉的中國人。」
隨後,小月拍下了他們的車牌照並且向維州漁署舉報。
小月氣憤的表示:「我們幾波小夥伴約定一定要把他們曝光,不能讓這種人丟了中國人的臉。」
華人來澳捕撈海鮮甚多 居民不堪其擾
無視規則,不懂禮貌,過度捕撈,能搶則強!這似乎已成了澳洲人對華人根深蒂固的看法。然而,對此指責與評價華人似乎無力辯駁,因為有太多的負面事件發生了。
華人捕撈黨熱搜,數年以來熱度高居不下,比如:
1.2018年
為了挖鮑魚,西澳海灘被亞洲人霸佔了。隨後,有一則「中國人為何對鮑魚有此執念」新聞登上了澳媒,足以表明當地人對此的不滿。
2.2017年
Venus bay(維納斯灣)的特產海貝Pipi蜆幾近被華人遊客挖絕!當地人稱,挖走Pipi的人表示:「他們說自己的文化習俗就是什麼都拿。」
3.2015年
新年在即而催生鮑魚黑市,塔州非法捕撈猖獗,只1周就偵破862起案件。非法採挖者都是為了趕在中國新年之前跨州/領地倒賣鮑魚。
在澳洲挖海鮮須注意這些規則
在澳洲,對於每一種不同的海洋生物都有不同的捕撈規則,每片海域的管理也不盡相同,就連打撈的工具也有很多講究。
在澳洲要想合法捕撈海鮮首先你要有個捕魚證(Fishing licence)!而這個漁證的價格是3天10澳元,28天20.6澳元,一年36.2澳元,三年98.2澳元。
這個漁證可以在網上購買,也更便宜些。
針對於不同種類的海鮮具體規定如下:
1.鮑魚
每人每次僅能抓5隻,帶走的鮑魚數量不能超過10隻。且捕撈鮑魚不可以是用刀子和螺絲刀等尖銳物品,必須是鈍器。同時,不可以在水域範圍之內剝開鮑魚。
2.龍蝦
公龍蝦,不得捕撈11 cm以下。
母龍蝦,不得捕撈10.5 cm以下。
軟殼龍蝦不得捕撈。
攜帶數量不得超過4隻。
懷孕或產卵的母龍蝦不得捕撈。
3.青口
捕捉沒有大小限制,但不得超過10升!(如果去殼不得逾1升)。
4.生蠔
最多50個,沒有任何大小的限制。
5.扇貝
最多100隻,並沒有大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