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嬰兒得到良好的防晒保護是極為重要的,因為嬰兒的肌膚較為敏感並很容易被晒傷。幼年受到陽光侵害與日後患皮膚癌有著明顯的關聯。請合理規劃每日的活動時間,並最大限度地減少在夏季中午紫外線最強的時段外出(或在外出時進行特殊的防護措施)。
每當紫外線指數水平達到或超過三級,澳洲防癌協會建議您為寶寶使用以下防晒措施:
- 穿:在出門前為寶寶選擇衣服時,儘可能為寶寶穿長袖的衣服以防止肌膚直接接觸陽光照射。
- 塗:塗抹SPF30或以上的防水防晒霜於每一處衣服不能遮蓋的皮膚。防晒霜應該在出門前20分鐘塗抹。塗抹防晒霜只是確保嬰兒免受陽光傷害的防護措施之一。
- 戴:佩戴帽檐較寬的帽子以保護寶寶的的面部、頸部和耳朵。
- 尋找:尋找遮陽處。確保將嬰兒車停放在整塊陰涼區域,或讓寶寶在這樣的區域活動。
- 戴:如果寶寶已經到能夠佩戴太陽眼鏡的年齡,出門後請記得為寶寶帶上太陽眼鏡保護眼睛。
請經常檢查寶寶的衣服和帽子是否穿戴整齊以能夠給予寶寶完好的防晒保護;與此同時,記得不要讓寶寶在玩耍時離開完整的陰涼區域。
如果寶寶不在陽光下活動,或者衣服、帽子和陰涼區域能夠給予寶寶很好的防晒保護,那麼只需依照天氣情況偶爾為寶寶的局部皮膚塗抹防晒霜以起到保護的效果。
The Australasian College of Dermatologists不推薦給小於六個月的嬰兒大面積定期使用化學防晒霜,因為與成人相比,寶寶的肌膚更容易吸收防晒霜中的化學成分。防晒霜建議塗抹在不受衣物保護的皮膚。The American Academy of Paediatrics指出,如果沒有足夠的衣服和陰涼區域,可以為小於六個月的嬰兒塗抹防晒霜,但僅限於局部皮膚。
雖然一些寶寶可能會產生輕微的皮膚刺激性反應,但沒有證據表明為嬰兒塗抹防晒霜是有害的。由防晒霜中的活性化學成分引起的過敏性皮炎是極為罕見的,但產品中的防腐劑或香精有可能引起皮膚不適。因此,可以使用刺激性較低的、適用于敏感肌膚的防晒霜或乳液。在使用防晒霜前,我們建議您進行防晒霜局部皮膚測試。如果發生任何不適癥狀,請即刻停止使用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