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簽一直是澳洲移民的熱點簽證。從本周起,澳吉會為大家帶來系列澳洲配偶永居簽申請成功的案例,為大家講解在申請配偶簽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各種難題。本周文章將聚焦以事實婚姻為理由申請配偶永居簽,但在前一段婚姻關係尚未結束的情況下,應當如何應對處理。
即使沒有結婚,以事實婚姻為由,也可以申請澳洲配偶簽。此時,需要申請人與擔保人的事實婚姻關係達到12個月以上,從兩個人開始在一起生活的時間計算,連續同居超12個月。
在滿足了共同生活12個月的要求外,是否一定要和前配偶解除了婚姻關係,才可以根據事實婚姻為理由遞交配偶簽證的申請呢?
不少移民公司對此都給出了誤導性的答案。通過今天的案例,澳吉將向大家分享在遇到此類問題時,應如何應對。
馮女士在中國與一名外籍人士結婚,並持學生陪讀簽證與外籍丈夫來澳。之後,兩人分居,外籍丈夫返回原住國。
馮女士後來遇到了現在的丈夫羅先生,羅先生是澳洲公民。雖然兩人已同居超過一年,但是馮女士並沒有在法律上與外籍丈夫結束婚姻關係。儘管中國法院受理了馮女士的離婚申請,然而審理過程卻非常緩慢。
不久後,馮女士收到了移民局的簽證取消信,告知馮女士因其外籍丈夫的簽證已被取消,她也不能繼續留在澳洲。羅先生立即諮詢了某家移民公司,卻被告知馮女士在未離婚的情況下,他是不能擔保馮女士的。
後經朋友介紹,羅先生找到了澳吉移民。移民律師在研究移民法相關規定後發現:事實婚姻的雙方,如果和他人還保持婚姻狀態,只要滿足相關的條件,仍可以受到移民局的認可。
據此,在澳吉移民律師的幫助下,馮女士準備好了完整的申請材料後,遞交了馮女士和羅先生的境內配偶簽,並最終成功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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