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位於英國倫敦的獨立人民法庭(中國法庭)作出判決:中共反人類罪成立,其活摘良心犯器官已大規模存在多年,並仍在進行,法輪功學員是器官供應的最主要來源。
「人民法庭」曾於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兩次召開聽證會,共有50多位證人向法庭提供證詞。包括加拿大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美國資深調查記者伊森.格特曼,以色列器官移植協會主席雅各布.拉維醫生,前歐洲議會副主席斯考特先生,追查國際組織負責人汪志遠等。
「人民法庭」首席法官尼斯爵士,是英國御用大律師、英國「律師標準委員會」副主席,曾在國際刑事法庭,主導了對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的反人類罪起訴。倫敦人權律師哈米德.薩比是法庭7成員之一,也是調查「伊斯蘭國」大規模殺害政治犯獨立法庭的法律顧問。
判決結果全文翻譯如下:
「法庭成員一致確信,而且無可置疑——中國(中共)從良心囚犯身上強制獲取器官,已經進行了很長一段時間,涉及到相當大數量的受害者。」
從那時起,法庭(人民法庭)在試圖獲取證實活摘器官的資料時,就遇到來自PRC(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所不在的保密、沉默和混淆視聽。法庭不會被嚇到,也沒有因此而停止。法庭會根據當前的證據,做一個合適的判決。
中國(中共)嚴重侵犯人權的名聲,並未對法庭作出正確結論產生影響。法庭採用了一項工作程序,以保障公平對待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利益。法庭在每個階段都提出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PRC)參與。
法庭審議了多種形式的證據,並只根據與每個問題有關的證據來處理該問題,從而得出了一系列結論,這些結論不受PRC的名聲或其他潛在原因造成的偏見的影響。
結果如下:
.可用於移植的器官等待時間非常短(中國醫生和醫院承諾的);
.法輪功和維吾爾人遭受酷刑;
.有累積的數據證據(不包括虛假的中共數據)表明:移植手術數量,以及根據最近成立的中國自願捐贈計劃,如此數目的移植手術,不可能有足夠的「合格捐贈者」;
.用於器官移植手術的設施和醫務人員大規模發展,而且在任何自願捐贈系統被計劃之前就開始了,這是直接和間接的證據,表明強摘器官的存在。
綜合以上單項結論,導致無可避免的最終結論:
多年來,強摘器官在中國大量進行,法輪功學員一直是器官供應的主要來源。對維吾爾人的有計劃迫害和醫學檢測是最近(發生)的,也許對這一群體強摘器官的證據可能在適當的時候出現。法庭沒有證據表明,與中國器官移植行業有關的重要基礎設施已被拆除,並且沒有對器官來源的令人滿意的解釋。因此(法庭的)結論是強摘器官一直持續到今天。
法庭審議了這是否構成種族滅絕罪;
在PRC境內的法輪功和維吾爾人都可以被確定為被種族滅絕罪的「團體」。
國際獨立法庭相關報道(圖片來源:截圖)
對於法輪功,滅絕種族罪的下列要素成立:
.該團體的成員遭殺害;
.對該團體成員造成嚴重的身體或精神傷害。
因此,根據收到的法律意見,法庭認為種族滅絕的重要要素之一成立。
證明種族滅絕罪的另一個要素是需要有進行種族滅絕的意圖。
法庭接受關於證明這一意圖的法律建議,但不能確定必要的意圖是否能被證實,因此無法確定種族滅絕本身是否成立。
法庭希望指出,就真正的邪惡性來說,具體意圖並不一定使滅絕種族罪比同一組事實所證明的個人反人類罪更嚴重。
法庭指出,即使與上個世紀發生的大規模犯罪殺人事件相比,在致死情況上,強摘器官具有無可比擬的邪惡。對一些人或很多人來說,認為犯下種族滅絕罪的可能性相當之高,這是相當合理的。
根據這一點,並通過考慮證據和法律,毫無疑問,那些有權要求國際法庭或聯合國進行調查和訴訟的人,有責任來檢驗種族滅絕罪是否成立。他們應立即採取行動,確定違反《滅絕種族罪公約》應該承擔的責任。
針對法輪功和維吾爾人的反人類罪被證明成立,因為以下法律要求的要素被證實成立:
.謀殺;
.滅絕;
.違反國際法基本規則的監禁或其他嚴重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
.酷刑;
.強姦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性暴力;
.因種族、民族、族裔、文化或宗教原因的迫害,這些是在國際法中被普遍承認,和不允許被侵犯的;以及強迫失蹤。
針對法輪功和維吾爾人的廣泛而系統的攻擊
關於維吾爾族人,法庭有證據表明,(對他們的)醫學檢查的規模可能使他們和其他人成為「器官銀行」。世界已經在關注他們的遭遇和他們的地理位置-儘管地域非常大-可能使他們比分散在全國各地的法輪功,更容易得到世界的支持。
各國政府和國際機構必須履行其職責,不僅要對可能的種族滅絕罪進行指控,而且還要對反人類的罪行進行指控。法庭認為反人類罪和種族滅絕罪一樣令人髮指。如果無所作為,在這個網際網路時代,通常沒有權柄的平民,可能會更有力量。這種犯罪行為,會讓世界各地的個人可能採取共同行動向政府施壓,使這些政府和其它國際機構將不得不採取行動。
政府和任何以實質方式與PRC互動的人,包括:
.醫生和醫療機構;
.行業,企業,尤其是航空公司,旅遊公司,金融服務企業,律師事務所以及製藥和保險公司以及個人遊客,
.教育機構;
.藝術機構
現在應該認識到,在以上揭示的罪行範圍內,它們在與犯罪國家交往。
2019年6月17日
人民法庭(中國法庭)裁決原文:https://chinatribunal.com/final-judgement-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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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4-12-20 03:12 12月初,三名台灣總統府當值憲兵因向中共特務提供機密遭到抓捕,之後中共滲透台灣網紅的種種跡象也被媒體爆出,再次引起台灣輿論對中共滲透及《反滲透法》界限的討論。 從中共誕生以來,統戰與滲透一直是中共非常重要的戰略手段,從未放鬆過。上百年來,其滲透能力堪稱登峰造極,幾乎就是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無往不勝。中共當局不僅依靠統戰與滲透成功地將國民政府趕到了台灣,還將全中國百姓拿捏得服服貼貼。 西方政客的幻想曾造就了中國經濟的快速崛起,中共的統戰與滲透也隨著中國製造的廉價產品全方位地蔓延到了世界各國,並順利地在各級政府、學術領域,甚至地方社團中埋下種子,打下了長期盤踞的基礎。 而散布在世界各國的台灣社團從來就是一個重災區,在民主環境里成長的台灣人並沒有天生的免疫力,一些單純的台灣人往往在有意無意間被利用了、被滲透了,被統戰了,卻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墮落在紅色的枷鎖之中。 每當人們提到中共的統戰與滲透就會聯想到特務與間諜,其實統戰與滲透的範圍極其廣泛,廣泛到不能簡單地用「間諜」的概念來分析論述。 比如說,一些有點影響力的台灣人常常會公開提醒台灣商人,不要在中共不喜歡的媒體上刊登廣告,或避免發表支持台灣政府的言論,美其言曰出於「好意」或「保護僑胞」,其實他們已經在中共的戰壕里,替中共的統戰與滲透發揮影響力了。讓人產生恐懼或自覺宣揚「中國好故事」,都是紅色滲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很多海外華人,包括台灣人或東南亞的華裔難民,他們的政治立場往往會隨著中共影響力的變化而相應發生變化,有些人從反共走向親共,之後又宣稱反共,自由世界給了他們自由思想的空間,但他們是否真的能在立場的改變過程中擺脫中共勢力的束縛呢?那就只有天曉得了。因為中共統戰與滲透的力量就像癌細胞,具有頑固的持久性,有時活躍、有時潛水,當沾惹上後想洗心革面就沒那麼容易。 在澳中經濟處於蜜月的年代,澳洲只看到了滾滾而來的金錢,卻沒注意到中共的金錢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減輕了澳洲的經濟危機,也削弱了澳洲的立國基礎,澳洲政府在中共的玩弄下幾乎成為了一堆木偶。譚寶政府最終反戈一擊推出了「反滲透法」,氣焰囂張的中共和統會也不得不偃旗息鼓。中共的紅色勢力就此消亡了嗎?當然不會!那張滲透的網路不是一天建成的,也不可能在一天內轟然瓦解,該鋪墊的早已穩妥,該下的種子也已紮下了根。 英國王子邊上埋著紅色地雷,中共軍人擠進紐西蘭國會,泛紅憲兵在守護台灣總統府,類似的情形比比皆是,澳洲也絕對不會例外,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區別只在於何時才被發現,西方民主社會的一大特點就是後知後覺。 中國人的群體很簡單,親共與反共都是擺在檯面上,多多少少都對澳洲主流產生影響力,其它的絕大多數社團都保持低調,明哲保身,見風使舵,意見統一。 與中國社區相比,台灣社區反而顯得比較複雜,那是因為各台灣社團在對台灣的定義上有著差異。 在歷史的演變過程中,海外缺乏具有影響力的台灣本土社團代表台灣人發聲,一直被認為是台灣人聲音的社團並非來自台灣,那是一些民國初期就開張的百年老店,「XX堂」,或「XX會」,以及逃離共產極權迫害的難民組成的「越緬寮」團體,他們都曾接受了中華民國文化教育,本質上捍衛的是中華民國。當中共和統會在全世界粉墨登場後,首當其衝就是對這些社團進行統戰與滲透,遺憾的是無一能夠倖免。…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