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收到AAT 審裁處的判決書,客戶的186僱主擔保(自雇)被拒絕的決定被推翻,成功獲得提名資格,也就是說他們一家的永居簽證可以批准,真是一個完美的結局!在這裡,筆者先介紹一下客戶的故事。他們一家在澳洲持有457勞工簽證,自家經營生意,並以這門生意取得457簽證,兩夫妻一直負責所有營運管理的工作,持有兩年457簽証後便申請186永居簽證,可惜遇人不淑。第一名代理雖然成功幫助她取得457簽證,但在為她轉186永居身份時,因為材料沒有凖備好,提名被拒絕。後來她經自家的會計師推薦轉換另外一名代理,重新再申請一個新的提名,但結果還是被拒絕,她之前的申請舊代理已經提出上訴,如今又重復上訴,夫婦倆將所有的家當全部投入在澳洲的生意上,雖然他們的生活水平中等,但是卻十分滿意澳洲的生活方式,假如回國便一切要重新開始,真是進退兩難!
今年三月份,夫妻二人接到AAT開庭審理通知。開庭時,裁判官問了一連串問題,因為前後兩名代理都沒有提醒她如何凖備材料,她完全沒有凖備,不知道該如何回答,幸好裁判官給她一個新的庭審機會。最後,這位客戶通過她的一名鄰居介紹來找筆者,筆者了解她的案件後,發現她的前後兩任代理沒有太多經驗,對457轉186的關鍵因素沒有把握好,申請人日常應付生意已經一身疲憊,移民政策根本就一竅不通,希望付錢給專業人事來協助處理,想不到遇上兩名不專業的代理,不但沒有為她的案件把關,最後連電話也不接,最後筆者為她的案件重新整理所有文件並詳細向AAT解釋,最終得到一個皆大歡喜的結果。
近兩年類似的個案筆者接觸不少,主要問題出在工資、培訓証明、工作時間、職位內容、自雇等等,經過文件補充及詳細解釋後,很多案件成功被AAT推翻送回移民部重新考慮,筆者在457簽證收緊後,曾經發表文章告訴讀者,很多申請被不公平地拒絕,鼓勵申請人上訴,不要猶豫。大部分接受筆者意見的申請人在筆者協助下,上訴到AAT後成功取得永居身份。
上述自營生意的申請人,在聯繫筆者時AAT的案件已經接近尾聲,審裁官已經為她的案件舉行庭審一次,但發現她對上訴要提供的文件,並沒有準備好,給予她另外一次補充機會,她連忙尋找為她處理案件的代理,但沒想到這名代理竟然迴避她,不接她電話,更沒有指導她如何補充文件。她不得已又再找了一名主要辦理留學的代理,但這名代理認為這位客戶的年齡已經超過45週歳,不可能重新申請186僱主提名簽証,上訴是不會成功的,她只是在浪費時間,竟然向她提議申請海外188a商業移民簽證代替AAT上訴案件。幸好她遇上筆者的舊客戶,在了解她的故事後,介紹她來筆者辦公室見面,筆者發現這前後三名代理對於457簽證及186簽證不太專業,遇上問題後,不懂得如何回答,怕被客戶責怪,竟然不接見客戶,拒絕接聽電話。幸好這位客戶經筆者指導下重新整理文件並安排庭審最後才有這個結果。
讀者假如有同一情況,不知如何面對AAT開庭,請聯絡筆者為您把關。
以上專欄是由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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