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一名P牌時間以201公里的時速在高速公路上狂奔,巡警發現後將其攔下,處以罰款,並吊銷其駕照。
上周五晚上9點半左右,巡警在霍洛克斯高速公路(Horrocks Highway)發現一輛汽車的時速達到201公里,超出限速100多公里。巡警將這輛車攔下。
車上的男司機持P牌,28歲,來自阿德萊德。他因超速和違反P牌駕駛規定被罰款,並被吊銷駕照6個月。
此前兩天,還有一名24歲的南澳男子被抓到以147公里的時速酒駕,他體內的酒精含量為0.106,是法定上限的兩倍多。
為減少交通事故率,南澳針對超速增加了罰款額。超速30-45公里的罰款將從920澳元增至1472元,增加了60%。超速45公里以上的罰款將從1036元增至1658元。
公司車輛駕駛者的罰款將被大幅增加,從300元升至1800元。
南澳財長Rob Lucas稱,這樣做的目的是使僱主不再保護那些本應被吊銷駕照的超速駕駛的沒腦子白痴。
公路死亡人數在增加,警方一再要求駕車者不要超速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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