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後 能帶走什麼 不能帶走什麼?

你已經賣掉了你的房子並且預訂了搬運工,但是在你開始打包之前,你需要知道什麼是你能夠合法帶走的,什麼不可以。
澳洲地產

Domain網站報道,你已經賣掉了你的房子並且預訂了搬運工,但是在你開始打包之前,你需要知道什麼是你能夠合法帶走的,什麼不可以。

新州律師協會會長Elizabeth Espinosa表示,除非合同上另有明確說明,否則該房子應該「以所見到的狀態」出售。「這意味著包括任何固定在屋內的物品。這類物品是指在不對房子造成損害的情況下不能輕易拿走的任何東西。例如爐子,而冰箱拔掉插頭就可以拿走,所以不算。」

Espinosa補充稱,有時候,是否算作固定物品不是那麼清晰,這時應該將其明確列入銷售合同。

昆士蘭Think Conveyancing律師行律師Kristy Fletcher表示,「如果物品與房子連在一起,那麼應該是要保留下來的。如果你喜歡餐廳里那個漂亮的吊燈,你想要帶走它,那麼你需要把它寫在你的銷售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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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etcher稱,事實上,如果你在把房子放到市場上之前將物品從房中移除,或者在合同中將其作為排除對像進行詳細說明,那麼你可以把它拿走。

上市前決定

阿德萊德McGrath房地產集團的代理Joh Graney表示,在進入市場之前做好準備非常重要,「你可以和經紀人你一起討論是否要保留它或帶著它。」

Graney表示,如果你在營銷活動中使用的房產照片沒有突出顯示你打算刪除的燈具,那將是最好的。如果在照片有顯示,那以後如果有爭議,可能會對買方有利。」

此外,一般來說,種植在地里的植物會被留下,盆中的植物通常可以帶走。

灰色區域

Fletcher和Graney認為,洗碗機往往是最令人頭痛的物品,因為它們屬於固定裝置和動產之間的灰色區域,因此最佳做法是根據你的個人情況在合同中將洗碗機寫明是否包含在房產中。

賣家經常想把窗帘和獨特的燈具帶走,因此,這些需要在合同中列為不包括在房屋內的物品。

另一方面,如果你想留下動產,你需要在合同中詳細列出這些內容,這包括車庫的工作台,游泳池設備,重型盆栽植物或小房子。

提高你的討價還價能力

Graney表示,在談判階段,有時候向買家提供適合你的房內的物品,這可以作為你討價還價的工具,「這可能包括定製的窗帘,可能不適合新廚房的大型並排冰箱,適合配色方案的大型地毯和可能難以移動的大型盆栽植物。」

在談判期間,有些物品可以作為包含物,這樣能吸引到買家。

賣家通常不能帶走的物品

  • 固定地板覆蓋物(但不是塊毯)
  • 固定的窗帘
  • 窗帘桿(但不是窗帘,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
  • 所有有線燈具
  • 內置洗碗機(如果是獨立式,請在合同中註明)
  • 烤箱、抽油煙機和灶具
  • 吊扇
  • 有線空調和安全系統
  • 煙霧探測器
  • 用於電視和揚聲器的牆壁或天花板支架
  • 內置書架和長凳
  • 管道式花園噴水滅火系統
  • 非獨立游泳池和水療加熱和過濾系統

通常由賣家在售後帶走的物品

  • 冰箱
  • 冰櫃
  • 微波爐
  • 洗衣機
  • 乾衣機(如果安裝在牆上,必須保留托架)
  • 戶外傢具和園藝,除非固定在地面上盆栽植物

作者:秦風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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