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個人稅務居民身份規則自1930年推出以來基本保持不變。鑒於目前「居民」的定義是在80多年前頒布的,現行規則不出意外地已不再符合原本目的。
這有可能破壞所得稅制度的完整性。 全球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居民身份規則不再反映澳大利亞的工作模式,也沒有跟上旅行,工作實踐或薪酬複雜性的變化。
在試圖定義個人的住所時,制定出令人滿意的結果的規則位於非常困難的法律領域。 單一的客觀性檢驗有其局限性,還要考慮其他的事實和情況來證明個人的永久居所。
一個客觀的法定檢驗能反映事實和個人情況的共同作用,因為沒有任何一個單獨因素可以決定一個人的住所。 住所的概念本質上是主觀的,因為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您試圖反映個人獲得利益的意圖時,將會產生問題。
通常情況下,根據現行規則,有四種檢驗可以確定個人是否是居民:
鑒於澳大利亞所得稅制度的自我評估性質,以及如果個人錯誤地適用居民身份規則,這種後果會尤其嚴重,並可能產生罰金和利息費用。
稅務委員會(BOT)在自行審查個人所得稅居民身份規則後向政府提交了報告。 BOT對可能過時的居民身份規則在未來進行更改奠定了基礎。
經過廣泛的諮詢,BOT得出的結論是,現有的居民身份規則不再適合作為個人所得稅的基本依據。 變革的理由很強,可歸納如下:
(a)日益全球化的流動勞動力改變了與居民身份規則互動的頻率和性質,現有規則不再反映這樣的全球工作實踐;
(b)由於規則本身具有不確定性和過時的概念,並依賴導致結果不一致的系統,這會導致誠信風險並對相對簡單的納稅人施加了不適當的負擔。
(c)納稅人和ATO的爭議越來越普遍,因為居民和非居民的稅務後果存在根本差異 – 自2009年以來法院裁決和ATO私人裁決的數量增加就說明了這一點。
作為可能的改革的指標,BOT在其向政府提交的報告中提出了以下建議:
鑒於受影響的個人數量和自我評估系統中出現的困難,現有法律的不確定性和複雜性造成了成本增加和效率降低,並有可能導致異常結果或人為操縱而損害公平性和誠信。
最近的一個案例說明了確定個人居民身份所涉及的一些問題。
在哈丁[2018] FCA 837一案中,法院裁定一名澳大利亞公民曾在澳大利亞境外居住多年,並在海外設立了房屋,但仍然是澳大利亞的稅務居民,因為他的傢具齊全的海外公寓不被認為是永久居所。
財產的類型,更重要的是,財產的使用方式很重要。 在2006年之前,哈丁先生在中東工作了15到16年。
哈丁先生隨後帶著妻子和孩子回到澳大利亞,一直待到2009年,當時他在沙烏地阿拉伯擔任職務。 搬到中東後,哈丁先生在巴林置辦了一套設施齊全的兩居室公寓。
計劃是他的妻子和孩子將暫時留在澳大利亞的家中,並在孩子完成學業後於2011年搬到巴林。 然而,儘管哈丁先生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但在2011年,他的妻子選擇留在澳大利亞並在不久後分居。 哈丁先生搬到了同一棟大樓里的小公寓里。
問題的核心問題是哈丁先生是否是非居民。 他是否從2011年財政年度停止在澳大利亞居住,是否在澳大利亞以外建立了永久性居住地?
居住地檢驗
聯邦法院認為納稅人並未居住在澳大利亞。 哈丁先生的家人在2011年期間留在澳大利亞並且居住在一起。 哈丁先生在這一年中還四次返回澳大利亞探望他的家人,並在訪問期間在家中度過了91天。
這些組合因素通常表明他與澳大利亞有持續聯繫,這相當於他決定居住在澳大利亞。 然而,法院對哈丁先生明確打算在2009年離開後不返回澳大利亞表示信服。
此外,法院考慮了該案件的「特殊情況」,包括哈丁先生在中東度過的大量時間,他有回到該地點的強烈願望,有將自己的職業生涯和生活帶到中東的傾向。 因此,法院得出結論,哈丁先生離開澳大利亞後並未居住在澳大利亞。但法院對這個案例採取了整體性方法。
永久居住地檢驗
然而,在海外維持一間設施齊全的公寓並不足以滿足「永久居住地檢驗」的需要,並且他被發現是相關年份的澳大利亞稅務居民。
哈丁先生住在一間兩居室設施齊全的公寓里,待了兩年,並且計劃如果家人搬遷便購買更大的房產。
然而,在2011年與妻子分離後,他搬到同一棟樓的一居室公寓,在那裡度過了一年,然後再搬到同一棟樓內的另一間公寓。
儘管在綜合樓里待了六年,但法院發現他沒有在海外建立永久居住地。
納稅人在公寓大樓的居住被認為是暫時的。 法院指出,設施齊全的宿舍可以被認定為臨時或暫時住宿的住處,因為房客可以輕鬆便捷地收拾行李。
法院重視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哈丁先生沒有將公寓用作郵寄地址。
BOT建議引入簡化的兩步模型,即主要界限檢驗和輔助個別情況檢驗,這對當前系統能否改進尚有爭議。 目前,我們已經以183天規則的形式實行了主要界限檢驗。
然而,超越這個檢驗的其他因素還有很多,所以如果提出的改進方法採用相同的理念,那麼可能不會得到明顯更好的結果,但它的改進方向是正確的,特別是輔助檢驗可以幫助我們防止使問題變得更複雜。
如導言所述,我們身處一個複雜的法律領域。 我們需要等待並觀察改革的進展程度。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包容現行規則的不足之處。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和支靖和會計稅務事務所的專業人員諮詢,我們會根據您的實際情況解答您的疑問。
http://www.accountingtaxvic.com.au
電話:0398988200 / 0422126236
辦公地址:1/ 26 Ellingworth Parade, Box Hill 3128 VIC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9年5月17日 14:43
澳洲年底前將推出了全新的「國家創新簽證」(NIV),取代目前的「全球人才獨立計劃」(Global Talent Independent Program)。新計劃旨在吸引全球的各行業高技能人才,特別是在關鍵領域擁有卓越成就的專業人士。 Read More
新州警察局局長凱倫·韋伯威脅說,如果由於鐵路罷工導致觀看煙花人群的安全無法保證,她將建議取消悉尼標誌性的新年前夜煙花表演。 Read More
12月15日,一個網名為「Ares」的中國遊客在「小紅書」上發布了三段使用無人機近距離拍攝澳洲海軍軍艦的視頻。引發了網路熱議和澳洲參議員Malcolm Roberts的關注。 Read More
更新於 :2024-12-20 03:12 12月初,三名台灣總統府當值憲兵因向中共特務提供機密遭到抓捕,之後中共滲透台灣網紅的種種跡象也被媒體爆出,再次引起台灣輿論對中共滲透及《反滲透法》界限的討論。 從中共誕生以來,統戰與滲透一直是中共非常重要的戰略手段,從未放鬆過。上百年來,其滲透能力堪稱登峰造極,幾乎就是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無往不勝。中共當局不僅依靠統戰與滲透成功地將國民政府趕到了台灣,還將全中國百姓拿捏得服服貼貼。 西方政客的幻想曾造就了中國經濟的快速崛起,中共的統戰與滲透也隨著中國製造的廉價產品全方位地蔓延到了世界各國,並順利地在各級政府、學術領域,甚至地方社團中埋下種子,打下了長期盤踞的基礎。 而散布在世界各國的台灣社團從來就是一個重災區,在民主環境里成長的台灣人並沒有天生的免疫力,一些單純的台灣人往往在有意無意間被利用了、被滲透了,被統戰了,卻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墮落在紅色的枷鎖之中。 每當人們提到中共的統戰與滲透就會聯想到特務與間諜,其實統戰與滲透的範圍極其廣泛,廣泛到不能簡單地用「間諜」的概念來分析論述。 比如說,一些有點影響力的台灣人常常會公開提醒台灣商人,不要在中共不喜歡的媒體上刊登廣告,或避免發表支持台灣政府的言論,美其言曰出於「好意」或「保護僑胞」,其實他們已經在中共的戰壕里,替中共的統戰與滲透發揮影響力了。讓人產生恐懼或自覺宣揚「中國好故事」,都是紅色滲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很多海外華人,包括台灣人或東南亞的華裔難民,他們的政治立場往往會隨著中共影響力的變化而相應發生變化,有些人從反共走向親共,之後又宣稱反共,自由世界給了他們自由思想的空間,但他們是否真的能在立場的改變過程中擺脫中共勢力的束縛呢?那就只有天曉得了。因為中共統戰與滲透的力量就像癌細胞,具有頑固的持久性,有時活躍、有時潛水,當沾惹上後想洗心革面就沒那麼容易。 在澳中經濟處於蜜月的年代,澳洲只看到了滾滾而來的金錢,卻沒注意到中共的金錢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減輕了澳洲的經濟危機,也削弱了澳洲的立國基礎,澳洲政府在中共的玩弄下幾乎成為了一堆木偶。譚寶政府最終反戈一擊推出了「反滲透法」,氣焰囂張的中共和統會也不得不偃旗息鼓。中共的紅色勢力就此消亡了嗎?當然不會!那張滲透的網路不是一天建成的,也不可能在一天內轟然瓦解,該鋪墊的早已穩妥,該下的種子也已紮下了根。 英國王子邊上埋著紅色地雷,中共軍人擠進紐西蘭國會,泛紅憲兵在守護台灣總統府,類似的情形比比皆是,澳洲也絕對不會例外,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區別只在於何時才被發現,西方民主社會的一大特點就是後知後覺。 中國人的群體很簡單,親共與反共都是擺在檯面上,多多少少都對澳洲主流產生影響力,其它的絕大多數社團都保持低調,明哲保身,見風使舵,意見統一。 與中國社區相比,台灣社區反而顯得比較複雜,那是因為各台灣社團在對台灣的定義上有著差異。 在歷史的演變過程中,海外缺乏具有影響力的台灣本土社團代表台灣人發聲,一直被認為是台灣人聲音的社團並非來自台灣,那是一些民國初期就開張的百年老店,「XX堂」,或「XX會」,以及逃離共產極權迫害的難民組成的「越緬寮」團體,他們都曾接受了中華民國文化教育,本質上捍衛的是中華民國。當中共和統會在全世界粉墨登場後,首當其衝就是對這些社團進行統戰與滲透,遺憾的是無一能夠倖免。…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