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ibbin & Brown刑事律師事務所是一組專門受理涉及刑事罪與交通法的權威律師,致力於服務墨爾本和維多利亞州的亞裔社群。
我們的團隊包括了一名會說普通話的專業律師,其涉及受理的刑事與交通案件無數,經驗豐富。我們的後勤人員中,更是有會說亞洲語言的職員。
如若您因任何刑事罪或交通違規而被起訴了,亦或是出於干預令相關事項而需出庭,那您應該儘早與我們的辦公處聯繫 – 抓緊時機及早僱傭一名有能力的律師非常關鍵!
以下是我們靈伍德(Ringwood)辦事處近期受理的一檔真實案例。案件涉及兩項罪狀,即為:
- 《刑事法》第18條 – 魯莽傷人罪
- 《即決犯罪法》第23條 – 非法傷害罪
此案件在靈伍德初級法院(Ringwood Magistrates』 Court)進行了審理。
案件事實:
- 我們的當事人和其長期伴侶在凌晨時分發生了爭吵。
- 我們當事人的鄰居聽到吵架聲,於是向警方報案,聲稱聽見一名女子從事發單位大聲呼叫「救命」。
- 警方任應至現場正要進入事發單位時,聽見了疑似正在發生肢體衝突的聲音。警方於是敲門入屋,並與我們的當事人以及其伴侶個別進行了談話。
- 警方當時雖然與我們當事人的伴侶進行了談話,卻未有向她正式錄取口供。但警方當時拍下了她的傷勢照片存證。
- 而照片顯示,傷者面部左側及頸部左側、左肩和左臂都有明顯的淤青。
- 警方因此認為發生了攻擊傷人事件並且認定施暴者為我們的當事人。我們的當事人被指控對伴侶施加暴力,不但用手勒住了其伴侶的脖子,還將她推倒在地並狠踢她的頭部側面。很顯然,這些都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 我們的當事人遭到逮捕後,進而被發安全通知,禁止其踏入自己的住處或與其伴侶有任何的聯繫。
- 以上指控一旦起訴,即使是初犯,面臨的可是立即收押監禁。
結果:
我們的當事人立刻聯繫了我們,並於次日與我們會面。我們的律師與當事人一見面便留意到當事人面部及眼部皆有淤青。但是對於我們當事人的傷勢,警方卻沒有拍下任何傷勢照片存證。
因此,我們當下便建議當事人為其傷勢拍照留證。
據我們當事人的敘述,警方已經和他進行了一輪問詢並給我們看了問詢筆錄。我們在看完筆錄後才給予當事人適當的法律意見。
我們的當事人對我們的陳述是,其與伴侶發生爭吵後,我們的當事人被受害人攻擊而驚醒(所陳述的攻擊內容與我們當事人面部所受的傷勢完全一致),而我們的當事人在此次肢體衝突中的確自衛反擊了。我們的當事人對我們的陳述,與警方的問詢筆錄也是一致的。
當下,我們給予當事人的專業意見是:其所描述的自衛情況的確有可能是當時的真實情況,並足以構成此次控狀的有效辯護。這就將接下來的舉證責任遠遠地拋給了檢控官 – 控方必須先證明控狀的基本事實,且必須是無可置疑的確立控狀元素。
與檢控官的交涉中,我們清楚意識到了受害人(即我們當事人的伴侶)並未給予警方正式的口供,並且拒絕錄口供。警方其實是在未有投訴證據的情況下,堅持申請了干預令並提出了刑事起訴。
我們當事人的案件理據,僅是基於:
- 告密者及其確證者的觀察為證據;
- 鄰居所聽到的證據;以及
- 任應事發單位時所拍下的受害人傷勢照片為圖證。
以我們的專業判斷,以上證據並不足以對我們的當事人構成定罪。況且,警方在事發時並未拍下我們當事人的傷勢照片存證。可顯而知,警方當時的判斷明顯存在偏見。
隨之,在我們的協商下,控方在案件早期審理過程中,便撤銷了對我們當事人的刑事指控。
基於控狀的嚴重性,我們的當事人可以說是非常幸運,因為及早尋求了我們的幫助而達到了最好的結果 – 控訴被撤銷。
這只是我們每月受理的幾百件案件中的其中一檔案例。
您若正面臨任何起訴或干預令,應立即致電Dribbin & Brown律師事務所。
Dribbin & Brown律師事務所
官網:criminalsolicitorsmelbourne.com.au
普通話服務:03 9020 2998/0439 508 742 (早7點至午夜12點)
地址:Suite 4, 23 Ringwood St, Ringwood VIC 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