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法官抨擊聯盟黨設立反腐機構:為了包藏罪惡

據衛報報道,已退休的維州最高法院法官Stephen Charles表示,聯盟黨提議設立「反腐敗機構」其實只是一個幌子,其真實目的是為了包庇議員和公務員們犯下的罪行。
澳洲新聞

Charles前法官認為,在調查公共部門時,聯盟當提出的限制該機構權力的提議根本「毫無理由」。而不允許就公共部門案件舉行公開聽證會的提議是與執法調查原則相違背的,也是毫無意義的。擬議的機構也只是具備狹隘的職權範圍,展開調查則需面臨高額的舉證門檻。該機構還存在無法接受公眾爆料、缺乏資源等種種問題。

「我們看到這個機構,『聯邦誠信委員會』,這是一個騙局。」他告訴衛報,「根本不是一個真正的反腐敗委員會。這是一個旨在保護議員和公務員的機構。它有一個非常炫目的模型,充滿了『花里胡哨』,但卻掩蓋了這樣一個事實:公務員是真正賺大錢的肥差。」

聯盟黨提出的誠信委員會模式於去年年底發布。它因不允許公開聽證會或公開舉報而引起了早期批評。只有當該機構對某種犯罪行為達到「高度懷疑」的程度,才會開始調查。

澳大利亞透明國際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 Australia)是反對建立這個聯邦誠信委員會的主要反腐機構之一,批評了這項改革的狹隘性。該組織表示,對於政治遊說、捐贈以及政客與大企業之間的曖昧關係,這些方面需要重大改進。

該組織在提交議會調查的一份意見書中說:「遊說行為守則的管理和執行,遊說者登記和政策,聯邦公職人員離職後就業的規則和標準都應確立法定依據。有必要修改和更新聯邦立法和執法,以提高政治競選財務和監管的透明度、完整性和問責制,以實現國家和國際層面的最佳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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