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中國政府承諾改革外國投資法律,使之更加「公開、公平和透明」的一個月後,一家澳大利亞公司卻得到了與其說法大不相同的結果。
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上市的Orcoda公司,按照協議向中國移動提供遊戲和其他產品。根據協議規定,Orcoda可獲得該產品收入的大約一半,而其餘部分則歸中國移動所有。而實際上,Orcoda只拿到了大約產品收入的20%。因此Orcoda去年向南京市的一家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中國移動支付所欠的410萬澳元。
據Orcoda首席執行官Brendan Mason稱,儘管該中國移動未能對Orcoda提出的訴求提交相關證據,進行任何實質性辯護,法院卻於本月早些時候作出了對中國移動有利的裁定。
「作為被告的國有企業未能提供法院要求的證據,卻仍然能勝訴,顯然這個過程中已經出現了根本性的腐敗。」Mason說,「這似乎違反了最近公布的《外國投資法》中的一些條款。」
Mason曾是Cochlear公司的中國業務負責人,他表示,Orcoda將對該裁定提起上訴,並尋求澳大利亞駐北京大使館的幫助。
Orcoda一案所引發的批評聲越來越大。Orcoda只是一家市值為1800萬澳元的普通軟體公司,而輿論稱,中國移動雖然在香港上市,但卻由北京政府所控制,因此任何中國的法官都不敢反對它。
Orcoda並不是第一家在中國經歷「討錢難」的澳企, 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天然氣生產商Sino Gas&Energy與其同病相憐,也長期被中國國企客戶拖欠報酬。
去年美國總統特朗普威脅要加強貿易戰,指責北京竊取美國公司知識產權,強迫他們交出技術以進入大陸市場,北京因此於年底發布了新的法律草案,承諾為外國投資者提供平等待遇,提供更多的知識產權保護。特朗普經常說,我們被中國坑了很長時間。Orcoda的案例再次印證了這一點。
責任編輯:黎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