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al Tower事件引強烈關注 建築商利用破產免責

Opal Tower的事件尚未結束,另一個建築業的「慣例」引發了人們的強烈擔憂。
澳洲新聞

根據最近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的破產統計數據,截至2018年9月的一年中,共有1354家建築公司進入破產外部管理程序。而在2017年9月之前的12個月中,這一數字為 1506家;在2016年期間有1647家。

專家表示,很多建築公司利用破產逃避責任,置公寓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於風險之下。

自悉尼Opal Tower公寓因裂縫導致300多人被疏散後,建築行業的資深人士呼籲,需要快速進行行業改革。

根據新州的法定保修規定,如建築存在輕微缺陷,業主可在2年的時間提出索賠,將公寓樓的建築商和開發商告上法庭,如果是結構性和重大缺陷問題,失效為6年。其它州也有類似的規定。然而,針對破產的公司則業主幾乎沒有法律途徑保護自己的權益。

住宅建築糾紛和分契式物業律師Paul Jurdeczka表示,如果開發商和建築商被取消註冊或已經進入託管,那麼業主就不能再起訴他們, 「許多開發商為了做一個項目而成立了』專門工具』公司,在在利潤得到支付後就儘快關門。」 他說。

雖然根據分契式物業計劃,新州的開發商必須預留合同價值的2%,在建築存在缺陷的情況下為業主補償,但這個方案規模太小,並且開發商會通過提高公寓價格而令業主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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