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澳洲最惡劣的霸王條款終於被廢除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為廣大消費者打贏了一場官司!
澳洲新聞

12月17日,澳洲的幾家航空公司所採用的霸王條款終於被廢除,經常在澳洲坐飛機的朋友有福了!

其實,澳洲的航空公司只有兩家,澳航(Qantas)和維珍(Virgin Australia),而捷星(Jetstar)和虎航(Tiger)不過是這兩家航空巨頭旗下的廉價航空品牌而已……

澳洲沒有那麼多縱橫交錯的高鐵線,而坐火車又貴又慢,出趟遠門基本靠飛機。而可選擇的航空公司就以上那麼幾家。澳洲的航空早已被這兩大公司壟斷,價格和服務基本上就是這兩大巨頭說了算。錢包厚實的,或者公司的商務出差,可能會選擇澳航或者維珍。但大多數人都想買一張價格便宜的機票,也就是只能選擇捷星或者虎航。

捷星和虎航經常會有活動,推出一些很便宜的打折機票。但這些打折機票卻都附帶一些很苛刻的規定,不得託運行李、沒有機上餐飲等,最過分的是,無論什麼原因,概不退票(Non-Refund)!

很多人在買打折機票的時候都沒有注意到這一行小小的「不退款說明」。而且很多人在買票的時候也想不到這個機票會出什麼問題。然而,事實證明,有些事情是根本無法預料的。

就在最近的半個月,因天氣原因,悉尼機場已經出現過3次航班大面積延誤或取消。除此之外,還有各種各樣你想不到的理由也會引起大面積延誤:電腦系統被黑、員工罷工遊行、甚至員工請病假……據說,捷星的乘客還有過這樣的遭遇,大老遠趕到機場,發現航班被取消,沒有任何通知,也沒有任何解釋。

這些航班延誤及取消造成的損失都由乘客自己承擔,因為你買票的同時就是默認了「不退款」協定。當遇到這種情況,乘客即使很生氣,也是一點辦法都沒有,大多數人都自認倒霉。雖然也有人想要據理力爭一下,也是無濟於事。

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收到了至少1400封關於這類問題的投訴,半年前ACCC就開始對澳洲這些航空公司進行了調查,搜集了大量的證據。17號,捷星航空被告上了聯邦法庭。判決認為:「打折機票不退款」是嚴重誤導消費者,必須取消所有「概不退款」標識,並對捷星罰款近200萬澳幣。捷星航空還表示,會立即重新處理2017年4月10日-2018年3月13日期間的所有消費者投訴,對於因航班取消或者延誤的旅客予以賠償。

澳洲另外3家航空公司也紛紛發表聲明,更改了「退票政策」,並且對特定時段的乘客予以賠償。從現在開始,澳洲所有的航空公司都將嚴格遵守ACCC關於消費者權益的有關規定。

澳洲消費者法關於航班延誤或取消賠償具體是怎麼規定的呢?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點:航空公司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服務(在訂票時,航空公司必須說明合理的延誤時長,如果延誤時間超過這個限度,則屬於違反了對顧客的承諾)。如果航班延誤或者取消,消費者可以根據延誤的時長、延誤或取消的原因、航空公司能否安排你乘坐另一趟航班,來決定申請退票或者換票。即使買的是很便宜的打折機票,一樣可以得到補償。如果認為航空公司安排不合理,還可以選擇其它的航空公司,費用由引起延誤的航空公司負責。

ACCC提醒大家,遇到此類情況要注意留存證據,如對話錄音、Email、客服聊天記錄等等,以備投訴使用。

 

 

責任編輯:黎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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