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新社報道,一項為期3年的調查揭示,在澳大利亞現行的器官移植計划下,有些人需要等待8年以上才能獲得腎源。可用的合法器官極度短缺,導致器官的非法交易數量劇增。據該調查,2016年,有近100萬的澳人前往海外,購買黑市器官,一個腎臟的價格可能高達25萬澳元。而這筆錢幾乎都進了移植醫生和中間商的腰包。該調查報告呼籲政府對器官交易的法律進行重大改革。
澳大利亞國會本周正在討論這個問題,聯邦議員建議修改法律,將在海外接受非法器官移植的行為定為犯罪,在其回國後將遭到起訴。如果醫生認為自己的病人做過非法器官移植手術,必須向政府報告。
為打擊非法販賣器官的行為,國會議員們正在考慮一種「選擇退出」(opt-out)的方式。「選擇退出」的意思是,除非人們正式登記退出,否則就被默認為器官捐贈者。這一建議還沒有得到澳大利亞器官和組織管理局(Organ and Tissue Authority)的支持。
該議題的小組委員會稱,在全球10大器官捐贈國中,2016年以前有7個國家採用「選擇退出」制度,去年又有2個國家實行這個制度。在澳洲,登記死後捐獻器官的人只有三分之一。2017年澳大利亞的器官捐獻率為20.7‰,而實行了選擇退出制度的西班牙,捐贈率是澳大利亞的兩倍。
澳大利亞器官和組織管理局的醫療主任Helen Opdam博士認為,選擇退出制度並非「靈丹妙藥」,可能會令澳人懷疑政府未考慮民眾的意願。反對黨衛生髮言人Catherine King表示,工黨將在下次選舉前考慮對器官捐贈法律的修改,但「選擇退出」制度並不是解決辦法。
雖然使用選擇退出制度的國家仍然面臨器官短缺的問題,但該委員會表示,提高澳大利亞的器官捐獻率將是減少非法器官交易的有效方法,從別處尋找器官的病人數量會因此而減少。
格里菲斯大學器官走私問題專家Campbell Fraser博士表示,對接受非法移植手術後返回澳大利亞的人起訴作用並不大,因為很多人不接受移植手術就會死亡,所以他們會認為冒這種風險還是值得的。澳大利亞醫學會(Australian Medical Association)對以上問題沒有表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