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條款限制重重,留澳無望?你缺少的,可能只是奮力一搏

贏了,皆大歡喜;輸了,也承受得起,不過是保持現狀!
移民簽證

「啊,我的簽證條款有8503/8534的限制,沒有辦法繼續留在澳洲了。」;

「呀,我的過橋簽證沒有工作許可,不能工作可怎麼辦呢?」。

大家都知道,簽證持有者在簽證獲批後,均需遵守簽證條款,不論是PR、亦或是TR,都需要自覺遵守。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遵守簽證條款,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公民或是暫居者,並不意味著要一味盲目地堅信已有的所有簽證條款是不可變更的。

我們發現,因為對澳洲法律、法規,尤其是對移民法律條款的不熟悉,絕大多數的簽證持有人都將自身的現狀及發展寄予在現有的簽證條款上,才會經常聽到上述兩種心聲。

大家很少會發這樣問自己:

  • 「我的簽證有8503/8534條款,但是,有沒有其它合法的途徑能幫助我,不受該條款的限制,繼續在境內停留呢?」;
  • 「我的簽證沒有工作許可,那我是否可以爭取到工作許可呢?」。

答案是肯定的!澳洲移民部門為廣大移民者設置的移民門檻是在逐步升高,並且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規,像590類監護人簽證上面一定會有「No Further Stay」8534/8503條款。但是,事無絕對!只要申請人或簽證持有者有任何「Compelling or Compassionate」的理由,並且能夠提供支持性證明文件,移民局就會酌情考慮,並可能豁免相應的簽證條款的!

本期案例的B女士持590類陪讀簽證,陪同孩子在澳洲讀書,其姐姐一家以及年邁的父親也在澳洲生活。天有不測風雲。近一年來,B女士的父親因年事過高,身體狀況每況愈下,現在更是病魔纏身。姐姐一家因為還有孩子及繁重的工作需要兼顧,分身乏術。而B女士的590類簽證還有一個月就要到期了,種種事情讓其心力交瘁。B女士非常希望能夠留在澳洲,幫助姐姐照顧父親,但同時她也清楚,自己受簽證條款8534的限制,是不能在澳洲境內申請其它簽證,繼而更長時間地停留在澳洲的。就在她心灰意冷的時候,姐姐建議她諮詢專業的移民代理,再嘗試一次。於是,B女士找到了我公司的代理,希望我們能夠幫助她找到一個合法的途徑留在澳洲,照顧父親。

在與B女士詳談後,代理認為,她基本符合「Compelling or Compassionate」的條件,建議她可以嘗試向移民局申請豁免8534條款。B女士也決定信任代理,抓住這個機會試一次,同時,也積極配合代理,準備證明資料。結果沒有讓任何人失望,最終,移民局同意豁免B女士的8534條款。

有的時候,你所缺少的,可能僅僅是奮力一搏!贏了,皆大歡喜;輸了,也承受得起,不過是保持現狀!

至少我們努力過,沒有徒留遺憾。當然,一切嘗試均需要在專業人士的指導下進行,進而最大範圍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如果您有任何相關的需求,或是想要進一步了解簽證或法律方面的相關信息,可與位於Parramatta的澳吉移民取得聯繫,澳吉移民全體員工將竭誠為您服務!

 

作者:澳吉移民

圖片:網路

地址:Suite 1, Level 2, 11-13 Aird Street, Parramatta, NSW, 2150

電話:61 2 8203 2999   

微信:aojikefu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