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澳洲法律,房產共有權分為兩種形式:第一種叫做Joint Tenancy(聯合共同擁有),另外一種叫做Tenancy in Common (股份制共同所有)。表面看上去都是兩個或以上的個體共同擁有一套房產,但裡面的區別還是很大的。
對於Joint Tenancy來講 ,在房產證上的每一個人平均瓜分對房屋的所有權。如果一個所有人去世以後,他(她)對房屋的所有權會自動轉移到房產證上的另一個人。這種所有權的轉移是絕對的,不受遺囑任何影響的。而Tenancy in Common會詳細地規定房屋所有人對於房屋的持有比例,當然不一定是平均分配。
一個很形象的比喻是,Joint Tenancy 好像是一般火鍋,而Tenancy in Common則像是鴛鴦火鍋。對於普通的火鍋來講,很難分得清哪個是你的,哪個是我的。而鴛鴦火鍋則是涇渭分明,清清楚楚。
我們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貸款的過程中,如果是夫妻聯名買房,無論您採取哪種形式,對於您的貸款能力都沒有實質性的影響。因為房產共有權不涉及到您的收入和負債,這只是您持有房產所有權形式上的不同而已。 如果您有貸款的問題,歡迎聯繫英雕格Cindy 0403 418 758 或Rich 0416 868 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