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華人網友Yuli幾天來倍感沮喪,她在綠燈過馬路突然被一輛警車攔住,一周後,居然收到超過2581澳元的天價罰單。
這一切遭遇,源於一輛小米電動滑板車。
Yuli來悉尼已經一年半,在一間較遠的華人餐廳打工,因此騎一輛電動滑板車代步。
她身旁有不少朋友、同事使用電動滑板車,所以她也沒想過這會有什麼問題。
前些天,她騎著滑板車在悉尼內城的Pyrmont Street過馬路,還特地等到行人綠燈亮了之後才開始過。滑行過程中聽到警笛聲,她下意識停下讓路,誰知已經開過去的警車突然180度掉頭,停在了路邊。
警車上下來一位警察,要求她出示駕照。Yuli當時腦袋一下子就懵了。她拿出汽車駕照,但警察說這種駕照無效,要她出示摩托車駕照……
沒有摩托車駕照的Yuli在一周後,一下子收到了5張罰單,罰金總額高達$2581澳元。
這5項罰款分別是:首次無照駕駛,罰款561澳元;駕駛無保險摩托車,罰款673澳元;駕駛無牌摩托車,罰款673澳元;在人行道上駕駛,罰款337澳元;未戴頭盔駕駛摩托車輛,罰款337澳元。
Yuli回憶說,「事發當時,警察問我是寄到家裡還是郵箱,我問他是要罰款嗎?罰多少?他直接說兩千多,我還以為他是開玩笑。」
Yuli使用的這款小米電動滑板車最高時速為25km/h,在節能模式下,最高時速為18km/h。這種電動滑板車,在新州道路海事服務局(RMS)的官網上被定義為「汽油或電力驅動無座滑板車」(Motorised foot scooter with no seat-petrol or electric powered)。
官網規定,由於此種帶動力滑板車不符合澳大利亞最低安全設計標準,不能掛牌上路,在新州屬於禁用車輛(prohibited vehicles),不能在人行道、停車場、公園等任何公共場合使用。
與此同時,新州交通廳官網上,Yuli駕駛的這款電動滑板車被定義為「帶驅動滑板車」,同樣規定不準掛牌上路,只能在私人場所使用。
如此看來,Yuli在公共道路上騎行電動滑板車,確實違反了交通規則。但據律師稱,她受到的5張罰單顯然屬於「處罰過當」,如果時間、精力和財力允許的話,可以通過訴訟手段討個說法。
編譯: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