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應該是信託的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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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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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的管理人可以是一個人,多個人或者是公司。信託管理人也可以同時是受益人. 但是,不可以是信託管理人同時是唯一的受益人。

信託管理人是負責信託日常的運營和管理,管理人的責任和義務都應該在信託的契約中有明確規定,如果信託管理人按照信託契約的規定運作公司,有權利來決定如何投資信託中的財產,一般來講信託的契約都會授予信託管理人權利去管理和操持信託正常事務。

但是,如果信託管理人在運營中超出了信託契約的規定許可權,所做出的決定有可能被判為無效或者信託管理人會需要對所做所為個人負責。同時,信託管理人的行為也就是超越了信託管理人的職權範圍,違背了信託契約規定。因此,所有的信託管理人都要按照契約的規定執行自己的職責。

一般來說信託管理人在按照信託契約的規定,正常執行信託管理人的職責時,信託出現債務可以使用信託的財產來賠償債務。也就是說信託管理人不需要對其正常行使職權範圍內發生的債務個人負責。此時信託管理人的私人財產不會受到威脅。

如果公司是信託的管理人,需要還債時,如果公司只有兩塊錢,在正常情況下,公司只需要賠償兩塊錢。

舉例說明一下:

王家信託有財產$20,000,管理人簽了一塊買地的合同$120,000,可是在成交時,貸款拿不下來,賣家把王家信託告上法庭,賣家贏了,按照法庭裁決信託需要賠償$30,000.

如何來賠償呢? 答案一般來說有兩種:

  1. 如果信託管理人是公司:最高只需要賠償信託里所擁有的財產,那就是$20,000
  2. 如果信託管理人是個人,信託管理人就需要掏個人腰包$10,000,來賠上整個$30,000 的欠款。

這就會提到我被經常問到的一個問題:誰應該是信託管理人?應該是公司還是個人呢?

有客人說怎麼做省錢,便宜就用什麼來做管理人吧!

雖然信託有各種各樣的理由和優勢去設立,但是省錢不是其中的一個理由。

一般來說,在不運營的狀況下也最好用公司做信託管理人。如果是個人做為信託管理人,因為個人名字會作為信託管理人的名字出現在信託的文件上,這樣就容易混淆。有時候會很難跟稅局證明到底財產是個人的還是信託管理人的。

希望您對信託有了一個更深的了解,在設立時不要留下不必要的錯誤。

Neena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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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代理 2520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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