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0日,一名客戶來到筆者辦公室,要求筆者為她親戚的配偶移民申請進行上訴,但筆者拒絕接受她的案件,皆因她親戚的案件沒有成功的希望,她只是浪費金錢罷了。她向筆者強調:親戚的婚姻絕對是真實的,為什麼筆者願意幫她的朋友上訴(她的朋友取得配偶臨時簽證後,被人舉報,最終筆者為其朋友在AAT上訴取得成功),卻不願意接受她親戚的案件。很多讀者不明白,作為一個負責任的專業人士,我們要向客戶交代,坦誠地告訴客戶案件的成功機率,不能夠為了金錢利益便胡亂接受案件,最終等客戶醒悟過來,便會埋怨一番。因為如果這麼做,會影響自己持牌的名譽,更有可能會失去其他的客戶。其實,每個案件都有其獨特之處,只要細心觀察,便會找到其中的謬誤。法律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案件是要根據邏輯的來處理的。只要符合法律,有合理的邏輯,案件的成功機率便很高。為什麼筆者不願意接受這個新客戶的上訴案件,因為她的案件完全不符合邏輯。有很多人認為,只要婚姻是真實的,其申請便會成功。這個只是平常人的一廂情願的想法!但如果簽證申請人被人舉報,其配偶簽證申請是否便不會成功?
筆者介紹以下三個案件,好讓讀者有更多了解。
H先生持有旅遊簽證來澳洲後,發現在澳洲生活非常好,便逾期在澳洲逗留。後來,他認識一名澳籍女朋友,便決定回國申請配偶簽證。其簽證申請過程十分順利,不到9個月,便取得澳洲309類臨居簽證。回到澳洲後,他跟太太一起生活,差不多到了持有309類簽證兩年的臨居時間可轉為永居身份時,一天晚上,移民部官員到他的住處家訪,發現他和太太都不在家。一名住客回答移民官員的查問後,移民官員便離開。不到兩周,他便被邀請到移民部。當夫妻去到移民部被面試後,又收到其永居配偶簽證被拒絕的通知。通知信中指明:他的申請被人舉報,他是利用婚姻來達到移民目的。H先生感到十分無奈,也不知如何是好?他經過一名老客戶介紹,來找筆者查詢。在筆者了解了他的情況後,便鼓勵他們上訴。最終,經過補交充份的文件及解釋後,他的上訴案件成功了。
G先生與其太太是自高中時期便認識的。他持有309類臨居配偶簽證來澳洲。和妻子生活在澳洲差不多兩年,但因為G先生所在生活的地方很難找到工作,他便來到悉尼尋找工作。工作穩定後,他希望把太太接過來。怎樣也想不到,妻子竟然聘請了從前為他辦理移民的律師,要求他離開澳洲,並同時通知移民部,取消其配偶簽證資格。律師發信給他,告訴他沒有任何機會留在澳洲,原因是其妻子已經撤回對他配偶簽證的擔保,他再沒有資格持有配偶簽證。幸好他的同事是筆者的舊客戶,替他約見筆者,因為他十分憂心其身份,不知如何是好? 在筆者了解前因後果後,感覺到他十分善良,完全沒有心機,知道是與其妻子同住的父母從中作梗,認為他幫助不了家庭的經濟,並希望女兒再重找新伴侶,所以鼓勵女兒離婚。筆者感覺他的岳父母太過分,這樣拆散女兒的婚姻。無奈他妻子完全聽從父母,就這樣欺負他。筆者最後答應為他申請辦理澳洲永居身份。去年,他的永居簽證獲得批准,並開始自己的事業,走向成功,還找筆者擔保其父母移民。果然是,人善人欺天不欺。
Z先生是跟隨旅行團來到澳洲的,喜歡澳洲宜人的環境,便留在澳洲。跟大多數人一樣,簽證到期後變成黑民。後來,遇到澳洲藉的妻子,便結婚。孩子出生後,他申請了居留。但在取得臨時配偶簽證後,被人舉報,稱他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很快,便收到移民部的來信,要求他跟孩子做DNA。憂心忡忡的他來找筆者幫助。筆者接過信後,了解了移民部對他的疑慮,便鼓勵他跟孩子去做DNA測試,但他多次改變主意,並不完全聽從筆者意見。最終,他還是去做了測試,結果下來,證明舉報信的內容是真的,他不是孩子的生父。移民部的拒絕信也在一周內收到。筆者鼓勵他上訴。最終結果是,他的澳洲永居簽證下來,一家團聚。
讀者要注意,如果收到任何對您不利的舉報信,請不要認為是世界末日。世上無難事, 只怕有心人。
作者:Stanley CHAN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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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8年11月1日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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