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驚險活動表演者:違法與安全風險並存

澳洲新聞

據澳廣ABC報道,昆州每年有超過250人因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自己的驚險活動表演視頻而被控違法,其中許多人被捕,更有一些人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據昆州警方提供的數據顯示,在過去五年中,有1386人因「不受管制的高風險活動」而被起訴,例如從建築物上跳樓或跳傘。刑事律師Bill Potts表示,這種高調的「自我宣傳行為」讓警方執法變得更加容易。「他們不僅僅在冒生命危險,而且還讓他人的生命面臨威脅,無疑也對建築物業主和緊急服務人員都造成了嚴重麻煩。通常情況下,他們戴著有GoPro或類似攝像頭的頭盔,這使得警察在收集證據時變得極其容易。」

數據顯示,去年昆州30%的此類犯罪案件發生在布里斯本,另有15%發生在該州最北部。昆士蘭科技大學的社交媒體專家Axel Bruns說,在社交媒體存在之前,這些違法行為根本就不存在。而根據昆州法律規定,跳傘、懸掛式滑翔、蹦極或沿建築物降落,以及在建築物或建築物外部爬上爬下,這些行為都是非法的。雖然最高刑罰是服刑12個月,但目前沒有任何這類違法者被監禁,通常是處以罰款。

今年7月,美國網紅 Jackson Coe被發現死在紐約一幢大樓樓下。而26歲的中國高空挑戰第一人吳永寧,去年11月也從一幢62層樓高的大廈墜落身亡。今年早些時候,YouTube網紅Luke Erwin在上傳了一段自己從Goodwill Bridge跳下的視頻後,面臨布里斯本的法庭指控。儘管因特技表演被罰款1,200元,但他在法庭外向媒體發話,鼓勵人們訂閱他的YouTube頻道。被定罪後,他仍繼續發布類似內容。

Bruns博士說,那些試圖在社交媒體上發布這類驚悚視頻的人對法律缺乏尊重。「他們像被什麼驅使著進行愈發瘋狂的特技表演,作出更加極端的行為,只是為了繼續獲得更多人『喜歡』和『分享』。實際上,精彩故事和悲劇之間可能只有一秒的距離。」

澳大利亞BASE協會長期以來保持著舉辦蹦極的傳統,想要蹦極的人有機會安全合法的參加這類活動。該組織的網站指出:「澳大利亞目前沒有任何地方允許蹦極,可能會導致人們隨便找個地方想跳就跳。但只有通過定期練習,才能確保他們的行為儘可能安全。」

 

編譯:陳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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