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申請須「謹言慎行」

澳吉移民留學

澳洲移民法第109條法規規定:「基於申請人提供申請澳洲簽證之用的失實或偽造文件,移民部長有權將其簽證取消。」

具體包含簽證申請人在申請簽證過程中的以下行為:

  • 在簽證申請過程中、或入境卡上提供失實信息;
  • 提供偽造文件;
  • 未能將自身狀況的變動及時告知移民局;
  • 未能修正之前申請中相關問題錯誤的回答(等同於隱瞞真實情況);
  • 針對簽證取消通知,發出失實陳述。

如果您的簽證中出現失實或偽造行為,一經查實,您的簽證就極有可能會被取消。所以,在移民的道路上一定要「謹言慎行」,切勿提供與事實不符的信息或偽造信息,也務必要言行一致,切勿做出與所提供信息不相符的舉措!

我公司近期便受理了一位客人的委託,向移民局申請恢復其已經被取消的PR身份。這位客人的案件是這樣的:委託人X先生在2011年末首次非法偷渡到澳大利亞,入境後向移民局遞交了長達三頁的陳述,請求移民局的庇護。在陳述中,他詳細說明了離開原籍國的原因,同時表示,若是回到該國,將會因宗教信仰而遭受到當地政府的迫害。最終,簽證官決定批准他的簽證申請,為其提供了庇護。本來故事到這裡就可以結束了,但是,X先生在獲得PR身份不久後,因某種原因,回到了其原籍國,並在那裡居住長達三年之久。2017年,X先生收到了來自澳洲移民局的告知書,表示政府計劃取消其澳洲永居身份,撤回對其的庇護,同時也允許他對其自身的行為進行書面解釋。

澳洲政府的這一決定不難理解,既然X先生已向澳洲政府尋求了庇護,同時表明其若在原籍國尋求不到庇護則存在生命威脅,但是,卻在拿到澳洲PR身份後回到自己「危險重重」的原籍國。X先生的這一舉措,使得移民局有理由相信:其在簽證申請過程提供了失實信息。

因X先生自身沒有任何法律背景,在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援助的情況下,單單從情感及事件上向移民局進行了陳述及解釋。在其提供的書面文件中,未能提供有利的、條理清晰的法律依據及觀點。最終,2018年初,其澳洲庇護簽證被取消,成為了澳洲非法居民。

針對簽證被取消的裁定,X先生向仲裁庭提出了訴訟,並委託我公司代理其上訴申請!眾所周知,一切案件的審理均是基於法律法規依據的。如果在向移民局做出解釋時,能有經驗豐富的移民代理從旁協助準備資料,使得陳述條理清晰,辯護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力據,那麼,相信最終的結果也會截然不同。

如果您正面臨類似情況,請立即聯繫我們,澳吉移民全體員工將竭誠為您服務!

 

 

供稿:澳吉移民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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