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世界對移民政策的收緊,澳洲的移民政策也是風起雲湧,變化無常。雖然簽證申請被拒、被取消的原因不盡相同,但日益收緊的移民政策不僅導致簽證配額的降低,而且也影響了澳洲簽證申請的成功率,尤其是在新舊政策交替之際,拒簽率也跟著上升。目前,大量的澳洲工作簽證、配偶簽證、難民簽證及學生簽證被拒、被取消。
拒簽的原因多種多樣:政策理解問題、移民官誤判、自身問題及不良中介問題;總之,不論何種原因,大家都希望有在澳洲境內上訴的機會。由於對澳洲的司法制度缺乏了解,大多數簽證被拒者或被取消者不知道怎樣上訴、找誰上訴及上訴的具體流程等。這期,我們將與大家講解澳洲簽證申請被拒、被取消之對策,以及與大家分享一些我們贏得的上訴真實案例。
一.什麼是簽證上訴(Visa Appeal)?
是指一個簽證申請被拒或被取消後,按照澳大利亞移民法提供給簽證申請者或簽證持有者一次上訴的機會。在移民案件中,此上訴由澳洲行政上訴(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的移民/難民事件庭(AAT – MRD)負責。 如果簽證申請人對移民局官員做出的決定不滿,可以進行上訴,上訴結果由仲裁庭做出最終裁決。
二.仲裁機構AAT上訴
AAT行政上訴(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是獨立於澳洲移民局之外的法律實體。它有權審理、並決定移民局對各類簽證拒簽的複核、審查移民局的決定正確與否,是最常見的上訴,一般需要在拒簽後21天內提交申請。AAT上訴的主要優勢在於:案件的審理是根據事實(on Merits)進行的。事實審查(Merits Review)即是對一個案件進行行政複議,審查機構與移民官都要按照法律進行。AAT在審理這類上訴的時候,會看到所有的申請資料,來判斷簽證官的決定是否正確,同時,AAT還可以接受新的申請資料和新的觀點,然後盡量做出有利於簽證申請人的裁決。
仲裁也被稱為行政複議仲裁。當移民局做出對簽證申請人不公正的裁決時,當事人可以到仲裁庭申請複議仲裁。案件由仲裁官員/或者仲裁委員會從新審理做出決定,同意、或者推翻移民局之前的決定。
可以到AAT上訴的案子基本是兩類,一類是簽證申請被拒,另外一類是在澳大利亞的簽證被取消。簽證申請被拒簽或取消後,並不是所有的申請者都有上訴的權力。簡單的說,在澳洲境外申請的簽證申請人,通常是沒有上訴權力的;在境內的申請人和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擔保人、或澳大利亞的僱主,是有上訴權力的。
AAT的審理過程中,簽證申請人會被要求出席聽證。申請人可以利用此機會,提供新的信息及申訴,澄清仲裁官的問題疑慮。
AAT上訴期間,簽證申請人原來獲得的過橋簽仍然有效,這樣就可以繼續在澳洲合法停留。我們知道,境內申請遞交後,移民部會自動簽發過橋簽證給申請人,這個簽證沒有有效期。如果申請被拒,過橋簽證就會在拒簽後35天失效。但是,申請人如果在21天內提起上訴,那麼,過橋簽證在此期間將會繼續有效。這段寶貴的時間,可以為很多人留下移民的希望。
注意:在簽證被拒和取消的問題上,AAT即使駁回了移民局的審理結果,移民部長仍然有權不接受AAT的決定,而維持原來的結果。而對於入籍申請的上訴結果,移民部長無權拒絕接受,但是,正在尋求這方面的權力,目前,提案已經遞交議會。
三.澳洲境內常見簽證被拒或者被取消的主要原因?
學生簽證
澳洲境內學生簽證被拒或者被取消,有沒有辦法補救?答案是YES,但前提是: 申請學生簽證時,簽證申請人必須在澳洲境內。澳洲境外拒簽的學生簽證通常沒有上訴的權利。倘若真的被拒簽了,同學們也不要慌,還可以試試AAT上訴。
常見的拒簽原因
- 大部分的拒簽原因是:真實學習目的GTE(全稱Genuine Temporary Entrant)不符合要求,或者有移民傾向。因此,學生的個人陳述部分是重中之重;
- 資金擔保不足,主要是針對高中生。資金擔保要和擔保人的收入相符,並可以有足夠資金保障澳洲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
- 電話調查/面試的回答不妥當,也會被拒簽;
- 學習時間間隔Study Gap不合理。一般來說,學生的學歷背景、工作及申請未來在澳洲所學專業要有關聯性。
配偶簽證
目前,配偶簽證被拒或者被取消的數量越來越多。我們代理的案子中發現,很多配偶簽證被拒或者被取消,是由於移民局審理過程中,出現了錯誤或偏袒。
常見的拒簽原因
- 對配偶雙方的婚姻關係真實性不信任;
- 申請人提供的個人陳述及相關的支持證據不足;
- 移民局面試或電話調查時,不能夠提供前後一致的答案。
四.AAT上訴的優點是什麼?
移民官做出的決定不一定總是正確。很多案例移民官是錯誤的解釋移民法條例,或者利用自己主管判斷,錯誤的導致拒簽或者取消簽證。上訴有可能從新贏得簽證,還有爭取時間的好處。因為在上訴期間,如果您持有過橋簽證,有可能仍然可以工作或學習等。
五.AAT上訴申請步驟及審理時間
上訴的主要步驟包括:
- 從收到拒簽信發放當日算起,通常是21天。申請人需要向AAT遞交申請,並繳納上訴申請費;
- 申請人將收到AAT的已遞交上訴申請確認信。然後,AAT會通知移民局,把申請人所有的相關材料發送給AAT;
- AAY進行案件審理。申請人可能被要求出席聽證會;
- 做出仲裁決定。
AAT審理時間:
根據AAT官網數據,下表提供部分簽證類別的複審時間:
The table is a guide only and does not guarantee that any individual matter will be heard in these timeframes.
Note: The average is the sum of all processing days divided by the number of cases processed. The median is the middle value of days, that is, the number of processing days which half of the cases exceeded and which half of the cases fell below.
Processing times for decisions made between 1/12/17 and 31/05/18 | ||||
Calendar days from lodgement to decision | ||||
Case category | Decisions | Within 365 days | Average | Median |
Bridging | 213 | 97% | 38 | 13 |
Visitor | 668 | 94% | 208 | 231 |
Student refusal | 2,053 | 29% | 401 | 441 |
Temporary work | 545 | 44% | 391 | 399 |
Permanent business | 368 | 63% | 309 | 265 |
Skill linked | 437 | 77% | 260 | 244 |
Partner | 1,221 | 30% | 443 | 443 |
Family | 242 | 43% | 396 | 391 |
Student cancellation | 214 | 50% | 321 | 367 |
Nomination/Sponsor approval | 770 | 38% | 431 | 444 |
Protection | 2,528 | 66% | 303 | 251 |
Other | 73 | 92% | 142 | 88 |
By Migration/Refugee case type | ||||
Migration | 6,804 | 47% | 361 | 392 |
Refugee | 2,528 | 66% | 303 | 251 |
Total | 9,332 | 52% | 345 | 350 |
六.AAT上訴的結果會怎樣?
AAT的裁決結果可分為:「Sets Aside 做出新的簽證決定」和「Remits發回移民局」,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贏了』。通常,移民局會執行AAT的決定。如果是「Affirms」,這意味者AAT維持移民局的原決定,也就是上訴『輸了』。
七.如果AAT上訴失敗,接下來還有其它上訴辦法嗎?
雖然AAT的上訴是給申請人再次提供證據、補充材料、提供辯論的唯一機會,如果AAT複審失敗,申請人還可以要求「移民部長干預(Minister Intervention)」或入稟更高的上訴:法院,進行「司法複議(Judicial Review)」。
八.聯邦移民AAT上訴真實成功案例
案例一
Z同學來自中國,在2017年3月經朋友介紹找到我們。其於2016年2月18日向移民局提出配偶簽證申請,2017年8月21日收到移民局的拒簽決定。在決定中,移民局的官員認為:申請人申請簽證的動機不純,與擔保人的關係不真實,及所提供的證據互相矛盾等。總之,不相信申請人。
聯邦移民的移民律師仔細分析了申請人的案子及材料,親自代理申請人在AAT的複審,終於2018年6月19日獲得複審成功。申請人及擔保人經過近兩年的等待,終於獲批永居簽證。
案例二
W同學在澳洲境內遞交學生簽證延簽被拒。我們在委託後,與申請人、校方和移民局進行了無數次的面對面及電話溝通,同時,提供了各種書面的證明。2018年3月1日,AAT複審聽證,我們為申請人提交了長達12頁的辯論狀、20份書面材料證據。在聽證過程中,申請人沉著應對,進行了無矛盾的答辯, 使得AAT的官員口服、心服。14天後,AAT做出了推翻原簽證官的拒簽決定,認定申請人符合相關法律條款的規定。W同學重新獲得學生簽證,繼續其在澳的學習。沒有申請者的執著及我們專業的服務,哪有可能獲得新的簽證。
案例三
我們經手的保護簽證866申請案,申請人L女士在本國遭受迫害。來澳洲後,申請保護簽證被拒。後經朋友介紹,找到我們。我們查看了她的申請材料,認為她之前的簽證被拒,是由於之前非常不專業的代理操作,而導致簽證官懷疑其迫害經歷的真實性。
在確認此案件在AAT上訴的成功率很大後,我們馬上著手準備訴狀材料,讓AAT的官員了解整個申請人所遭受的迫害的來龍去脈,及讓仲裁官對該申請人所在國的政治宗教環境現狀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從而令仲裁官員改變了對申請人誠信的看法。因此,最終做出了推翻移民局裁決的決定。可以看出,這種機會在移民局是不會有的,簽證官只會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個人的判斷做出結論。因此,許多真正遭受過迫害的申請人,無法在澳洲得到難民保護簽證。
總之,法律是由人制定的,執行法律的也是人,出現人為差錯在所難免。因此,申請人要好好把握各個階段法律賦予的機會,「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爭取最大的成功機會。只要有信心,有勇氣,加上專業律師的幫助,是一定能成功得到簽證的。
在聯邦移民,我們的專業移民律師為眾多申請人審核簽證申請被拒理由,注重細節,個案處理,我們是可以幫你從新分析案情,分析相關法案,尋找相關案件裁決支持,制定適合您本人的上訴方案。我們還可以代表您及陪同您一起出庭,成為您最有效的法律專家,為您贏得簽證!使您的簽證「起死回生」!
我們要提醒大家的是:簽證被拒固然很讓人鬱悶,但是,車到山前必有路!不管採取何種補救措施,都要注意時間問題,因為法律對上述的時間是有要求的。從某種程度上說,能不能留下來,就看你能不能跑贏時間。所以,要上訴,千萬不要拖到最後一刻!
要想贏回您的簽證,要想贏得AAT上訴,請儘快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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