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近日接到很多簽證被拒絕的案子,大部分是457轉186、187簽證,其次是配偶簽證、工作假期第二簽及學生簽證。筆者看到,很多簽證被拒絕的原因是由於移民官員審理案件時的強硬態度,完全不給予簽證申請人任何機會補充材料,便直接發出拒絕信。對大部人來說,接到拒簽信時會感覺到是世界末日,信心盡失!其實,當接到拒簽信時,一定要細看其拒絕原因,對比相關的移民法規定,才能做出正確的決策,例如上訴、又或重新申請簽證。
這周,筆者又收到兩名客戶的永居簽證批准通知書。他們數年前找了一名律師為他倆申請457簽證,但因為工作職位對學歷的要求(大學本科),而最終被拒絕。當上訴開庭時,筆者提出要他們找跟學歷相關的職業(他們只有文憑水平),最終成功取得457簽證。但好事多磨,工作兩年後,碰上籤證政策收緊,遇到一名不講理的移民官,又把他們的186永居簽證申請拒絕。接到拒絕信後,筆者十分氣憤,為客戶提出上訴,最終上訴庭推翻移民部決定,這周他們終於獲得澳洲永居身份。
另外兩名客戶都是遇到同樣情況,但他們是直接一步到位,申請偏遠地區187簽證,都是獲得上訴庭的最佳裁決,取得永居身份。
讀者有可能會感到,只要上訴到AAT,便會自動成功。筆者可以告訴大家,當移民部拒簽後,上訴庭對申請會做出更為嚴格的規定,來審理被拒的案子。所以,處理上訴案件時,要特別費勁。很多時候,上訴庭的審判長會偏向移民部的決定,所以,上訴時的文件處理要變得特別小心,一定要據理力爭。上訴要成功,是沒有僥倖的。
筆者對簽證拒絕後的上訴有多年經驗。從前,客戶簽證在移民部審理階段時,如果發生問題,可以跟移民官員做出解釋、商量;但現在的移民部官員並不合作。對於申請人來說,遞交簽證申請時,要特別注意文件的質量,不是數量(筆者接到一個拒絕案件,其中的原因是提供文件太多,移民官員認為,其中有些文件是為了誤導移民官員,做出對申請人有利的判斷。太豈有此理。),希望讀者看到筆者這篇文章後,要特別注意所準備提交的文件!
上周,筆者接到一位海外女士的來電。她去年曾經聯繫過筆者,並且筆者對她的配偶申請做出過建議,當時她聘請了一名已經被除牌的代理,並把費用也支付了。因為她是老客戶介紹過來的,當時筆者告訴她,她最初的旅遊簽證申請會對配偶簽證有極大影響,要小心處理。另外,筆者可以去信要求那位除牌的代理退費。但可惜,她答應拿材料回來見筆者,最終沒有出現。原來,她去到已經除牌的代理處取迴文件及費用時,代理保證辦理她的申請一定成功。難道筆者告知她,其最初的旅遊簽證申請會影響她的配偶申請實情是多餘的?最終,她讓這名代理跟進她的案件,回國後便遞交申請。想不到,一年後,移民部指出:她最初申請旅遊簽證時,所提供的數據跟配偶簽證的陳述並不一致(筆者之前對其案件的見解是正確的),要求她做出解釋,並準備用4020條款來懲罰她,限制她三年之內不能申請任何澳洲簽證。但是,她遲來的來電對她的申請來說已經太晚了,筆者愛莫能助,因為移民官員已經對她提出4020條款,除非其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及對澳洲人士有重大的傷害」。很不幸,她絕對沒有以上情況,筆者就算為她做出解釋,也幫不上忙。
很多初來步到的人對澳洲的移民法律不太了解,特別是年輕人。近日,很多持有工作假期簽證的年輕人相信網上的廣告,委託來歷不明的人士為他們辦理第二簽,最終被移民部發現,原來所提供的偏遠地區工作證明全是虛假的。花了大量金錢,落得簽證拒絕,並限制三年不能申請任何澳洲簽證。這些年輕人如果實在想留在澳洲,可以申請學生簽證,不需要鋌而走險,留下一個不好的名聲。
作者:Stanley CHAN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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