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簽證申請中提供真實材料的重要性

澳吉移民留學

這篇文章的宗旨是提醒您:若非對自己的簽證申請有非常大的把握,切不可盲目遞交簽證申請。

我們的移民代理幫助客戶在澳洲境外遞交了配偶移民簽證申請。但在該申請中,簽證申請人並沒有透露他之前的旅遊信息。而簽證申請表中通常會被問到:申請者在過去10年內是否曾出國旅遊。但申請人並沒有說明,他其實曾去過兩個國家旅遊,該問題他的答案是「否」,因此,申請遞交後,簽證申請者被移民部要求回答他沒有提供過去旅行記錄的原因。

根據規定,申請人在簽證申請中,若提供虛假文件或令人誤解的信息,如果在簽證申請中發現這些信息或文件的話,您被拒簽的風險將會很高。並且,申請人在三年內,將不能再次申請該簽證。

除非是在無意識犯錯的情況下,您可向移民局申訴:「我不知道該文件是虛假的,或者信息是錯誤無效的」。

那麼,面對如此嚴格的簽證申請要求,會有例外的情況嗎? 幸運的是,有的!

根據移民法條例,如果申請人能夠說明有影響澳洲的特殊原因,或有影響澳洲公民的特殊原因,或者簽證申請者是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的話,上述要求將會被豁免。

本期案例中,申請人於2014年2月與一個澳洲公民結婚。申請人之前搭船來到澳洲,與擔保人的關係是真實、持久的。該申請人已經向移民局遞交了配偶簽證申請,並且在這段關係中,有8位目擊證人來證明他們的關係是真實而持久的。申請人同時向移民局遞交了許多文件,來證明該申請是真實、有效的。

但申請人依然收到了移民局的來信,要求其證明與擔保人關係的真實性。於是,申請人找到我們代理,做一份邀請信的回復草稿給移民局。代理同意其因特殊情況的存在,會對作為澳洲公民的擔保人有一定的影響。如果擔保人不能繼續在澳洲生活,那麼,她的孩子也將離開澳洲,到海外生活。面對此種情況,代理認為是可以申訴的。

因為擔保人在悉尼有穩定的工作,擔保人的孩子在經濟和情感上要依賴於擔保人,她必須要有收入。而且擔保人發現,在海外很難找到工作。擔保人的孩子也沒有在澳洲讀書和住在海外的資格。因此,擔保人覺得,平衡與申請人團聚及照顧小孩之間是極其困難的。

如果簽證申請被拒的話,簽證申請者在三年內將不能再次遞交申請。這意味著申請人和擔保人為此還要再等上3年。繼續分離也將會對家庭團聚計劃有非常重大的影響。

上述情況即屬於例外情況,因為這些情況會影響澳大利亞公民自身的利。因此,根據規定,移民局最終成功豁免了申請人的要求。

若您想進一步了解簽證方面的相關信息,可與位於Parramatta的澳吉移民取得聯繫,澳吉移民全體員工將竭誠為您服務!

 

 

 

供稿:澳吉移民

圖片:網路

地址:Suite 1, Level 2, 11-13 Aird Street, Parramatta, NSW, 2150

電話:61 2 8203 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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