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ABC報導,反對黨領袖馬修‧蓋伊承諾,若聯盟黨贏得11月的選舉,將禁止維州暴力性犯罪者獲得兒童相關工作證明(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
在幾起案件中,性犯罪者在申請兒童相關工作證明被官員拒絕後,向維州民事和行政法庭(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簡稱VCAT)提出了上訴。
這些上訴者包括一名曾經強姦13歲女孩的男子,一名曾經追趕受害者的連環公共自慰者,以及一名曾經虐待兒童的人,當時他的車停靠在墨爾本繁忙的道路上,警察在他的車后座上發現了一名半裸男孩。
今年4月,ABC廣播公司的一項調查發現,在過去五年中,有十多個被判犯有兒童性犯罪、強姦、淫穢暴露和毆打的罪犯在向VCAT上訴成功後獲得了兒童相關工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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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蓋伊宣布,聯盟黨將縮小VCAT允許登記在案的違法者獲得該證明的範圍。「維州的家庭應該感到安全,因為他們知道兒童相關工作證明持有人不會對他們的孩子造成任何威脅或風險。」蓋伊說。
根據該法案,登記在案的性犯罪者和因嚴重性犯罪而被監控的人,不得因為兒童相關工作證明的申請被拒絕而提出上訴,但那些沒被登記的性犯罪者不被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