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維州政府將向議會提交130項房屋租賃法改革提議,旨在賦予租客更多的權利和自由。但是,這提案遭到了維州房地產機構(REIV)的質疑,REIV認為如果法案通過,將使很多房東把房源從市場上撤下。
估計提議,每一個出租房都必須達到基本標準,包括能夠正常工作的爐灶、供暖系統、門鎖、供電供氣系統和煙霧報警器。
其他幫助房客的權益包括租金上漲限制為一年一次;房客可以在未經房東許可的情況下對房屋進行小改動,如安裝掛相框用的掛鉤,或安裝固定裝置以防傢具砸倒兒童;房東只有在接到維州民事及行政法庭(VCAT)的命令時,才能拒絕租客養寵物的權利;租房押金不得超過4個星期的房租,房客能夠更快地拿回押金等等。
另外,試圖逃離家庭暴力的女性可以更容易地中止租約,不會因毀約而遭到罰款。在這種情況下,政府設定了相關的補償計劃,房東不會遭遇經濟損失。
此次改革法案能否通過議會將取決於上議院,維州州長安德魯斯表示,這取決於「上議院是否重視租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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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REIV認為,政府提出的這些改革「太過嚴苛」,可能會顛覆維州的整個租房市場。REIV主席Richard Simpson表示,新法案將推高房租,並導致房東在選擇租客的時候更加謹慎,「現在維州的租房空置率已經創下十年新低,如果房東們將房源撤下,那對租房市場來說將帶來更多壓力。」
維州租客協會首席執行官Mark O』Brien表示,REIV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危言聳聽」,「如果房東撤下租房信息,將會出現兩種情況。第一種,一名房屋買家將可以買下這套房。第二種情況,另一名投資者意識到這些改革措施很公平,將其重新放在了租賃市場上。」他還補充道,如果房子放著空置,政府就會向業主收取新的空置稅。
來源:秦風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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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4-12-19 01:50 文/清簫 今天繼續講《古文辭類纂》。上期講了姚鼐在此書序目中所謂的神、理、氣、味、格、律、聲、色,這是序目里最關鍵的部份。下面我會結合該序目以及不同文體的範文,帶大家一起欣賞古文,提升鑒賞與寫作水平。古文有些寫法在現代依然不過時,取決於學者怎樣運用。希望能幫到大家。 《古文辭類纂》序目最關鍵的一段是:「凡文之體類十三,而所以為文者八,曰:神、理、氣、味、格、律、聲、色。神、理、氣、味者,文之精也;格、律、聲、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則精者亦胡以寓焉。學者之於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終則御其精者而遺其粗者。」一是簡介古文分類,二是概述構成一篇文章的神、理、氣、味、格、律、聲、色。現在我們簡單回顧一下此書的13個文體類別: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傳狀、碑誌、雜記、箴銘、頌讚、辭賦、哀祭。這13類文體或許乍看難以理解,我們不妨進一步歸納,其實可以歸為三大類: 1、說理(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 2、記事(傳狀、碑誌、雜記) 3、抒情(箴銘、頌讚、辭賦、哀祭) 這樣是不是更加簡單清晰了?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之文以理為主;傳狀、碑誌、雜記以事為主;箴銘、頌讚、辭賦、哀祭主寫情。透過姚鼐所列文體的順序,可知他認為學文應當先學議論文,後學敘事文,最後學對辭藻精美要求較高的抒情文。我們試分析他如此安排的原因:無論是否能成為文學家,都要條理清晰,明辨是非,所以議論文是基礎。記事文比議論文稍難一點,比如給一個人作傳,或寫墓志銘,至少要對此人的生平全面了解,並在諸多大小事中取捨,挑出最重要的事,且次序嚴謹,還要真實,所以很考驗功底。至於頌讚、辭賦、哀祭等重在抒情的文體,寫作難度更大,但即使寫得不好也沒關係,至少前面已經學會寫最重要的議論文和記事文。 (圖:Adobe Stock) 再來看《古文辭類纂》所選文章的朝代比例。其中,先秦文佔11%;兩漢文佔20%;六朝文佔1%;唐宋文佔59%;明文佔5%;清文佔4%。唐宋文比例最大,在唐宋文中,大多數都是八大家的作品,即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曾鞏、王安石的文章。而六朝文比例最小。上期介紹過「桐城三祖」的文學觀,結合上期內容,各位想必不會對上述比例感到意外。…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