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配偶移民擔保資格限制豁免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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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已獲得了澳洲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想要通過配偶移民的方式擔保另一半移民澳洲,除了要證明雙方的配偶關係或事實婚姻關係是真實的之外,還要注意擔保資格有可能會受到限制的情況。

無論您是在中國國內或澳洲境內遞交您的配偶簽證申請,根據澳洲移民法條例,將已註冊婚姻、事實婚姻或准婚姻申請配偶簽證的擔保人限定了一生只有兩個擔保限額,第二次擔保需要距離上一次的擔保時間超過五年。

澳洲移民條例列舉出了例外的情況,即簽證官證實被擔保伴侶的確有令人同情的特殊情況影響。移民部的政策列舉了有關影響擔保人利益的、令人同情的情況,其中包括:

  • 簽證申請人和擔保人有需要他們撫養的孩子;或
  • 擔保人前伴侶身亡;或
  • 擔保人被前配偶拋棄,且擔保人擁有需要其照顧和資助的孩子;
  • 新的配偶關係持續了很長的一段時間。

本期案例中存在的問題,源自一位配偶簽證擔保人嘗試擔保其第二位伴侶。該擔保人和其第一任伴侶在黎巴嫩結了婚,並育有一個孩子。該案中,簽證申請人和擔保人是在2013年7月結的婚。不幸的是,事情並不如他們的計劃發展。他們的關係沒有通過考驗,後來,雙方分居,並簽署了離婚協議。

擔保人回到澳大利亞後,遇上了另一位持旅遊簽證的女子,並與她發展了一段感情。幾周之後,他們結婚了,並一同在中國國內遞交了女方的澳洲配偶簽證,也就是擔保人的第二次擔保。可是,這段婚姻產生了巨大的代價。在2016年3月左右,擔保人的妻子覺得,擔保人對於他前妻的感情更深,因而無法接受再與擔保人一起生活和照顧他的孩子。雙方因而分居,並簽了離婚協議。

為了孩子,擔保人不得不重新找回前妻。不想看著孩子遭受痛苦,擔保人在中國為前妻遞交了澳洲境外配偶簽證申請,也是他這一生的第三次擔保配偶簽證。

澳大利亞駐貝魯特大使館要求擔保人提供其第三次擔保配偶之不得已的理由,以免除移民法的要求。在此期間,擔保人就此事去諮詢了移民律師。律師向其解釋了該移民條例的作用和通過擔保的例外情況,並幫助擔保人草擬了法律陳詞,說明影響其利益的不得已情況。

該陳述中說明,擔保人和其前妻的關係已經持續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在這段關係中,他們之間擁有一名需要母親照料的孩子。由於擔保人日常忙碌於經營個人企業,因而無法給孩子提供全天候的照顧。此外,該陳述提出:由於擔保人需要該工作,以資助妻子和孩子,擔保人無法捨棄工作並與其第二任妻子一同在黎巴嫩生活,且進一步提出:其孩子在性格上變得越來越孤僻,且患上抑鬱症,因此,需要親生母親的照顧,而且孩子已經通過醫療報告,證實了該孩子的精神健康問題。該陳詞也提出了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的關係是真實、持續發展,並且獲得社會認可的。

最終,該擔保人成功獲得兩次擔保資格限制的豁免。澳大利亞駐貝魯特大使館因此免除了擔保資格限制,使得他可以成功地第三次擔保前妻的配偶簽證,全家團聚。

若您想進一步了解簽證方面的相關信息,可與位於Parramatta的澳吉移民取得聯繫,澳吉移民全體員工將竭誠為您服務!

 

 

作者:澳吉移民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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