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官要簽證申請人DNA測試證據,是否提供?

筆者最近陪著客戶到移民部申請簽證,代表客戶跟移民官溝通、了解客戶的簽證狀況。客戶好奇地詢問:為何筆者跟移民官員這麼熟悉?筆者感覺十分意外。筆者從事移民法律工作多年,理所當然認識為數不少的移民官員,但互相認識對客戶案件沒有任何優惠或幫助,移民官員只能跟從法律辦事,公事公辦!

筆者經常代表客戶跟移民局官員爭論(我從來不怕得罪官員,因為雙方只是對事情據理力爭,對事不對人)。記得曾經有移民官直接致電筆者,爭論簽證申請人的申請理由及證據,由最初勸告其撤回簽證申請,到最終給予申請人澳洲永居身份,筆者可以說儘力為客戶爭取到最好、最滿意的簽證結果!有的時候移民官對案件的判斷有誤差,經過爭論,筆者能說服移民官,為客戶取得最大利益。如果這個案件由其他沒有足夠經驗的人接手,面對移民官員的質問,可能會立即放棄,以避免跟移民官員爭辯。

其實,經驗是依靠日積月累而得來,面對困難不要害怕。當您克服困難後,您的處理案例水平便會不斷提高。筆者遇到過很多各種各樣的客戶,每個人的背景獨特,他們的案件有著不同的特質。如果沒有豐富的經驗,很難為他們的申請把關。我們明白,申請移民的人對他們的簽證申請都十分重視,原因是:申請成功與否對他們的將來會有巨大的影響!有些中介對移民官有所懼怕,對移民官提出的質疑或是勸說就會照單全收,這對客戶的簽證處理是非常不利的。筆者明白,客戶的簽證申請成功與否直接關聯到他們未來人生的定位和生活的選擇。比如夫妻兒女團聚、事業發展、安居樂業、投資得失等等,這些都是非常關鍵的。

前一段時間,兩位客戶聯繫筆者,是諮詢有關留學的事宜。他倆是情侶關係,獲取旅遊簽證到澳洲後,女方希望在澳洲留學,男友則一同申請陪讀簽證。他倆在聯繫筆者前,已經尋找過其他人查詢,並被要求提供結婚證明或同居半年的證據等,才能一起遞交簽證申請。但是,他們沒能提供。與筆者聯繫上後,筆者給他倆的意見是,他們可以在沒有結婚證及六個月同居證明時提出申請。他們倆的簽證經過三個多月的審理,最終批出,皆大歡喜!

有些案件也是需要和移民官據理力爭的。有一個客戶申請擔保父母的旅遊,幾次申請後都被拒絕,最終找到了筆者。筆者看到拒絕理由是非常標準的理由,其實是移民官對客戶的申請存在疑慮,認為他們有逾期滯留在澳洲的可能性。當筆者為他們再次申請的時候,移民官直接打電話給客戶,說如果這次讓他的父母來澳洲的話,只能批准兩個禮拜的時間,並且需要一筆押金,希望客戶同意。移民官給客戶10分鐘考慮,再打電話過去確認。客戶收到電話後立刻打回電話給筆者。筆者和客戶說,堅持要3個月的時間,以分離太久、孩子希望能多和長輩團聚、工作原因無法回中國等等各方面的理由爭取。結果,移民官給了他三個月的簽證。針對部份案件,筆者與移民官有不同的見解,案件分析跟其它移民中介的意見也有所不同,最終目的是對我們的客戶負責,爭取簽證成功。

記得不久前,一對夫妻來到筆者辦公室,他們對移民官員的來信要求產生疑慮,因為移民官員要申請人跟孩子做DNA測試。申請人十分擔憂,希望筆者提供意見(其實,近幾年,移民官員要求申請人做DNA測試是十分普遍,因為他們發現很多問題,例如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父親另有其人。很多人拒絕做出DNA測試,並提出抗議。)筆者在此告訴讀者,在移民法中,移民部官員是有權要求籤證申請人提交相關文件的。如果申請人不能滿足移民官員的要求,申請有可能被拒絕!

滿足移民官員的要求是首要的事情,否則吃虧的是自己。筆者告訴客戶:移民官員的要求是合理的,無法拒絕!但客戶告訴筆者,來找筆者前,他已經諮詢不同的移民代理,大部份都建議他拒絕做DNA測試,並將會為他做出辯解。客戶主動告訴筆者,他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認識妻子前她已經懷孕了,這情況他夫妻倆都沒有告訴移民部,所以十分擔心!最終他倆接受筆者的意見,提供移民官員的要求文件,把DNA 測試結果送到移民局。經過一連串的手續及訪問,最近終有一個完美結果,客戶十分滿意!

以上客戶其實是對移民法律不太了解,又被一些非專業人士誤導。遇到筆者後,才有勇氣面對移民官員。筆者多年的經驗已經為很多客戶解決了他們認為解決不了的問題。請記住,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只是用哪種方式解決。

 

 

 

作者:Stanley CHAN

圖片:網路

Stanley Chan澳洲移民及法律諮詢

澳洲移民代理註冊號碼 MARN: 0430097Chan

Melbourne Office墨爾本辦公室

Suite 3, 49 Wadham Pde,

Mount Waverley VIC 3149 Australia

諮詢電話:+61 3 8833 7288

Mobile手機:+61 0 444 522 514

Email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展開評論
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