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配偶簽證申請中 雙方關係證明的重要性

澳吉移民留學

澳洲配偶移民簽證是澳洲家庭團聚類移民的一種,該簽證分為兩個階段:臨時居住簽證(820或309)及永居簽證(801或100), 簽證申請人可在澳洲境內申請,也可在境外申請。若申請人基本條件符合,移民局將先頒發臨時居住簽證,以允許申請人在永居簽證審批期間,在澳洲居留。一般來說,若申請人與擔保人的配偶關係已維持3年以上、或育有共同的子女,移民局將會一次性頒發兩個階段的簽證。

如果申請人和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即配偶簽證擔保人)保持以下任何一種關係,就可以申請配偶簽證:

  1. 合法婚姻關係:申請人可以在澳洲境內或境外結婚,擁有澳大利亞法律承認的結婚證(澳洲本地結婚證、或其它國家結婚證英文公證件),並在配偶簽證申請期間,依然保持該婚姻關係;
  2. 事實婚姻/同居關係:通常需要簽證申請人提供雙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至少12個月的證據,並且在遞交簽證申請時,雙方依然保持該同居關係;若雙方曾短暫分離,需提供暫時分居的證明;

近年來,隨著配偶移民簽證申請數量的龐大,在簽證申請中,相應的出現了以移民為目的而提供部分虛假材料,夫妻關係或同居關係有名無實。因此,移民局在對配偶簽證材料審核中,關於申請人與擔保人的關係證明材料的審核,也隨之越來越嚴格。這就提醒大家:在準備配偶簽證材料時,需要仔細、全面。那麼,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配偶簽證申請中的關係證明材料都包括哪些內容:

  1. 財務安排:夫妻雙方擁有共同的財產證明(如房產證、聯名賬戶/信用卡、聯名賬戶賬單)、共同投資記錄(如共同購買的基金或股票)等;
  2. 家務分配:同居或一起負擔生活費的證明(如銀行賬單、水電煤賬單、電話費賬單)、如何分配家務的描述;
  3. 共同社交圈:兩人關係被親戚/朋友認可的證明或陳述(如共同外出旅遊的照片、行程表、機票、酒店入住單)等。

本期案例中,劉先生和太太幾年前在澳洲註冊結婚。劉先生做為澳洲配偶簽證申請人,於兩年前聯繫我公司代理,協助為其在澳洲境內遞交了820配偶臨時居住簽證。因他已滿足該簽證的各個條件、要求,現在我們正開始為其準備遞交第二階段(801永居簽證)的申請。代理就劉先生的資料做了充分的準備,但在簽證申請過程中,卻收到了移民局的來信,反饋關於夫妻二人的關係證明文件中,劉先生提供的退稅單上,並沒有顯示太太的名字。這無疑讓移民局對劉先生夫妻二人關係的真實性產生了異議。於是,代理就此事及時聯繫申請人,向其分析了情況。代理根據多年的經驗,如果要求申請人公司會計重新出具一份顯示太太名字的退稅單,依然不具有很強的說服力,並且,近期,澳洲內政部長推出了新誠信移民措施,加大了對澳洲永居簽證的審核力度,尤其是配偶簽證。

於是,代理建議劉先生可聯繫公司會計,出具一份相關證明,證明其當時因何種原因而未添加太太名字,所提供的退稅單是真實、有效的。補充的證明呈遞給了移民局。移民局在收到劉先生遞交的補充材料後不久,便批複了他的801永居配偶簽證。

劉先生的案例告訴我們,在移民的道路上雖然會遇到很多困難,但若有一位有勇有謀、通法理、曉戰略的專業代理也是至關重要的,將助您排除障礙,更快、更順利的走向成功!

若您想進一步了解簽證方面的相關信息,可與位於Parramatta的澳吉移民取得聯繫,澳吉移民全體員工將竭誠為您服務!

 

 

作者:澳吉移民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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