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結婚移民經常會遇到的問題

配偶移民

申請澳洲移民,最直接的辦法之一就是結婚移民。結婚移民到澳洲會有一個面試環節,那麼,面試會遇到哪些常見的問題呢?下面,我們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在辦理澳洲配偶移民簽證過程中,大家經常會遇到的問題,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Q 1:擔保人是否要提供經濟擔保?   

不一定。首先,作為澳洲配偶簽證申請人的配偶,擔保人是有義務保證簽證申請人在澳大利亞境內前兩年的生活開支不會有問題。但是,移民局也不一定要求擔保人出具經濟擔保證明。如果移民局認為擔保人有必要出具經濟擔保證明時,擔保人也不一定要做經濟擔保人,而可以另外請人擔任此角色。在此情況下,如果簽證申請人在澳大利亞境內的前2年領取社會福利金的話,經濟擔保人就有法律責任去償還該筆金額。

Q 2:是否需要資金擔保?   

澳大利亞結婚移民簽證類別是根據擁有澳大利亞永久居留權(PR)的那個人(即配偶簽證擔保人)的僱傭情況來決定是否需要資金擔保的。澳大利亞移民局要求:澳大利亞擔保人若有過去2年的僱傭記錄,便可以免除資金的擔保。但是,如果沒有僱傭記錄的話,移民局將會根據兩人的能力狀況來判斷,可能會需要資金擔保。

Q 3:可以連同孩子一起申請嗎?        

可以,只要孩子未滿18歲、未婚、在經濟、生活和感情上依賴簽證申請人,而且不會侵犯孩子另外一個家長的撫養權就行。

Q 4:以前的婚姻關係未解決,可以申請配偶移民嗎?   

可以。結婚證書並不是配偶移民簽證的審批標準。

Q 5:配偶移民申請者是否要面試?   

有可能。如果移民局覺得有必要確認兩人間的關係是否真實(及持久)的話,就會安排時間,通知雙方出席面試。通過對兩個人分別的問話,可以具體取得雙方的關係、家庭、日常生活和親密與否等情況,再以此做參考,來證實兩人的關係。

Q 6:可否跳過兩年的臨居等候期?

可以。但是,簽證申請人必須滿足嚴格的臨居等候期豁免條件,即申請人與擔保人共同生活超過了5年,或在兩年等候期沒有結束前孕育了子女等。

 

 

來源:出國留學網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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