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在下了簽證決定之後,是否可以在不上訴的情況下可以改變簽證結果?絕大多數情況下,答案是否定的。但是,移民局如果在做出錯誤決定的情況下,通過走內部上訴的流程,簽證結果還是有可能改變的。比如,前不久,我們受理了一起成功改變簽證結果的案件。
一天,一位來自南亞某國的客戶Lisa來到我公司尋求幫助。Lisa介紹說,丈夫打算持學生簽證到澳洲讀書,而自己也已經遞交了學生陪讀簽證,計劃陪同丈夫一起到澳洲。但簽證申請已經遞交超過三個月了,卻遲遲未收到移民局的消息。無奈之下,Lisa只好又申請了旅遊簽證,而且很快獲批了。
臨近丈夫學校開學,Lisa持旅遊簽和丈夫一起來到了澳洲。但卻在他們剛抵達澳洲不久,Lisa得知自己之前申請的學生陪讀簽證也獲批了。正高興之餘,Lisa卻接到移民局的電話,被告知要求撤銷她的學生陪讀簽證。根據澳洲政府的規定,簽證申請人是不可以同時持有兩種澳洲簽證的。這讓Lisa感到很為難,因為學生陪讀簽證是有工作許可的,而且根據丈夫完成學業的時間,至少還可以停留一年半,而旅遊簽證只有三個月有效期。
在朋友的介紹下,Lisa找到我公司代理,希望能得到幫助。在了解了Lisa的情況後,憑藉多年的經驗,代理認為該案件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從開始申請學生陪讀簽證,到旅遊簽證獲批,最後又同時獲批陪讀簽證,移民局並沒有提前通知Lisa,僅在最後時刻通知Lisa取消學生陪讀簽證的結果,並沒有給Lisa任何選擇的機會。
因此,代理建議Lisa可以向移民局進行投訴,申請更改簽證結果。在聽取了代理的建議後,Lisa和丈夫都很擔心這樣做會不會得罪澳洲政府。代理向其解釋說:澳洲是一個法制高度健全的國家,一切依法辦事,非常有原則,並不會因個人對政府的投訴而產生偏見,而且這也是申請人保護自己而行使的正當權益。聽了代理的解釋後,他們打消了心裡的顧慮,決定聽從代理的建議,同意向移民局投訴。
接下來,代理開始為申請人的申訴做準備工作,並補充了一份陳述說明呈遞給移民局,並隨時與申請人保持著密切的溝通。令人意外的是,一周後,我們便收到了移民局的來信,同意更改Lisa的簽證結果,而且整個過程並沒有要求客戶出庭。Lisa如願重新獲得了學生陪讀簽證,終於實現了繼續留在澳洲,陪伴丈夫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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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澳吉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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