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填寫入境卡 – 在機場多帶現金被抓,導致簽證取消
在機場有過入境經驗的人都對那一張小紙片 – 入境旅客登記表記憶猶新:需要在巴掌大的小紙條上填寫自己有沒有帶違禁物品、有帶多少現金、準備以後在哪裡居住等問題。不要小看這張入境登記表:如果在機場被發現上面填寫有不準確信息,可能導致您的簽證被取消。
孫先生的案件
孫先生2011年1月通過學生簽證來到澳洲;在學生簽證過期之後,他於2015年4月申請了短期打工簽證。2015年8月,孫先生在機場準備回國登機時,在入境旅客登記表裡「是否有攜帶總數等於或者超過一萬澳幣現金或等值外幣」一題中,填寫了「否」的答案。在進行行李檢查的時候,孫先生被查出行李中有超過2萬4千澳洲的現金。孫先生承認了自己提供了不正確的信息。移民局據此取消了孫先生的短期打工簽證。孫先生不服,在2015年於移民法庭進行上訴。
移民法庭的判決
移民法庭首先確認,根據移民法的第2章第3節C條,入境旅客登記卡是屬於移民文件的一種。移民法庭接下來認定,就算不正確的信息並非移民局之前批簽的關鍵信息,移民局也可以根據移民法的第109款取消簽證。雖然孫先生聲稱自己並不知道自己到底攜帶了多少現金,移民法庭認為,只要違法者客觀上有違法行為,就足以認定違法,違法者的主觀意識 – 知不知道自己到底攜帶了多少現金並不重要。在斟酌是否要行使取消簽證人的簽證這項權力時,根據移民法規的第2.41條款的規定,移民法庭必須考慮簽證人的總體個人狀況。而移民法庭認為,孫先生的個人狀況並不理想。
在庭審中,移民法庭發現孫先生有三項犯罪的案底,在2015年8月入境時孫先生還是在假釋期內;在判處孫先生有罪的刑事法庭的法官在判決中認為:孫先生「道德水平很低」。這些材料都讓移民局傾向於取消孫先生的簽證。孫先生聲稱自己現在持有短期打工簽證,如果簽證取消,自己回中國有可能找不到工作,承受經濟壓力。移民法庭雖然認可孫先生的這個論調,但是認為,本案中支持取消簽證的情節遠大於不取消簽證的情節。最終,移民法庭於2018年3月仍然判決取消孫先生簽證的決定正確,孫先生敗訴。
偉博法律律師事務所的移民法專家汪文博律師指出,這個2018年3月的案子,為移民局根據入境旅客登記表提供的不正確信息取消簽證提供了最新的判例法依據。尤其是案中「只要客觀行為存在,主觀意識不考慮」的違法行為,認定讓「不小心填錯」這樣的理由站不住腳,加重了信息提供人的責任。汪律師提醒讀者,以後在機場填寫入境旅客登記表時,千萬不要提供虛假信息。如果簽證已經批下,卻讓小小登記表裡的不正確信息成為自己的阿克琉斯之踵,導致簽證被拒,就得不償失了。如果讀者在機場有任何問題,可以馬上拿起手機撥打02-8084 8341,和移民法專家汪律師(移民律師號1067347)進行聯繫,獲得專業的移民法律意見。
供稿:偉博法律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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