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觀眾好。鑒於本人微博里錄製的關於高雲翔澳洲性侵案講解分析視頻播出後,引來很多觀眾的關心和討論,尤其是當法庭拒絕高雲翔律師提出的保釋申請時,更是讓人頗感意外。很多人覺得,高的律師雖然名氣很大,但是這次卻沒有儘力,或者根本就是能力不足,進而紛紛留言問我:在澳洲該如何挑選一個靠譜的律師。有鑒於此,我很樂意、也很榮幸的跟大家講講,在澳洲,如何挑選一個信得過的、靠譜的律師。
在澳洲,原來有2個律師團體
我們知道,在澳大利亞,分2個律師團體,其中一個我們稱之為「事務律師(Solicitor)」,另一個團體是專門負責出庭的,我們稱之為「出庭律師(Barrister)」,這種稱謂源自英國。但澳大利亞屬於邦聯國家,因此,各個州之間,律師尚有區別。比如,新南威爾士州,當地的出庭律師和事務律師彼此各有任務劃分;而墨爾本所在的維多利亞州,出庭律師和事務律師卻是混在一起的。但不管怎樣,人們傳統上理解的「事務律師」是可以接見顧客,但通常不出庭;而「出庭律師」通常是可以帶顧客出庭的。不過,「出庭律師」往往是通過「事務律師」而接到案件任務。此次「高案」里便是有這2個律師團隊。
那麼,作為一輩子也不見得有機會上法庭的庭外群眾,該如何在危難時期挑選靠譜的律師呢?
在澳洲請律師,華人會排斥同胞嗎?
作為一名澳大利亞裔華人律師,我們經常碰到「反向歧視」:很多華人顧客會說華人律師不行,他們寧願把案件交給當地律師負責。當然,這並非說華人排斥同胞,畢竟每個人的思考角度不一樣。正如很多人在我的微博下留言那樣,或許是擔心語言上的障礙,也或許是擔心中、西方思維的區別,甚至還有人說,會不會是華人的臉在當地會受到歧視?(汗一個,這得對自己的民族多麼不自信。)對此,我們表示理解。其實,就語言來講,確實是會有一定問題,而且現在一些華人律師到了法庭確實「開不了口「,什麼都要找「西人」律師,這樣就一下子把費用搞得非常高。最好的搭配是,找一個會講華語的事務律師,再找一個母語是英語的出庭律師。只不過,即使這樣的話,其中還是有很多訣竅的。
我們中國人有個習慣,看到別人買什麼東西或做什麼事的時候,總會問:你這東西哪裡買的?質量好不好?你這事誰幫你辦的?效率高不高?好的話也介紹給我啊!
這種單一性的介紹就直接限制了你尋找其它方案的途徑。其實在澳洲,想找律師的話還是非常簡單的,比如上平台找資料、上官網看介紹,從他們的曝光率、點擊率、任務量、排名等等,不過,這些方式還不是最客觀的。
怎樣才能請到最合適的律師
在澳大利亞,有一個公開的案件數據平台——AustLII Database,這個平台里記載著澳大利亞絕大部分法庭和仲裁庭的判決案例,只要你把想要找的律師行名字輸入這個案件庫,就會顯示有多少個案例是通過這家律師行代理的,由此,你可以判斷這家律師行是否值得信賴。打個比方,我們的律師行——AHL法律(Austin Haworth & Lexon Legal),只要輸入英文名,你就會發現裡面調出非常多的AHL法律代理的案例,這就說明,這家律師行在澳大利亞訴訟領域有著極為豐富的經驗和強大的戰鬥力。所以,在澳大利亞挑選律師,一個既直觀、又客觀,而且還不需要付費(免費)的方式就是:點擊查看這家律師行在AustLII Database平台上有沒有相關記載,有多少案件被收錄等信息,從他的案件數量和質量推斷,往往是代理案件越多,越能說明他的戰鬥力越強,知名度越旺,可信度也就越高。
來源:AHL法律
圖片:來源方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8年5月8日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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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4-12-19 01:50 文/清簫 今天繼續講《古文辭類纂》。上期講了姚鼐在此書序目中所謂的神、理、氣、味、格、律、聲、色,這是序目里最關鍵的部份。下面我會結合該序目以及不同文體的範文,帶大家一起欣賞古文,提升鑒賞與寫作水平。古文有些寫法在現代依然不過時,取決於學者怎樣運用。希望能幫到大家。 《古文辭類纂》序目最關鍵的一段是:「凡文之體類十三,而所以為文者八,曰:神、理、氣、味、格、律、聲、色。神、理、氣、味者,文之精也;格、律、聲、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則精者亦胡以寓焉。學者之於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終則御其精者而遺其粗者。」一是簡介古文分類,二是概述構成一篇文章的神、理、氣、味、格、律、聲、色。現在我們簡單回顧一下此書的13個文體類別: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傳狀、碑誌、雜記、箴銘、頌讚、辭賦、哀祭。這13類文體或許乍看難以理解,我們不妨進一步歸納,其實可以歸為三大類: 1、說理(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 2、記事(傳狀、碑誌、雜記) 3、抒情(箴銘、頌讚、辭賦、哀祭) 這樣是不是更加簡單清晰了?論辨、序跋、奏議、書說、贈序、詔令之文以理為主;傳狀、碑誌、雜記以事為主;箴銘、頌讚、辭賦、哀祭主寫情。透過姚鼐所列文體的順序,可知他認為學文應當先學議論文,後學敘事文,最後學對辭藻精美要求較高的抒情文。我們試分析他如此安排的原因:無論是否能成為文學家,都要條理清晰,明辨是非,所以議論文是基礎。記事文比議論文稍難一點,比如給一個人作傳,或寫墓志銘,至少要對此人的生平全面了解,並在諸多大小事中取捨,挑出最重要的事,且次序嚴謹,還要真實,所以很考驗功底。至於頌讚、辭賦、哀祭等重在抒情的文體,寫作難度更大,但即使寫得不好也沒關係,至少前面已經學會寫最重要的議論文和記事文。 (圖:Adobe Stock) 再來看《古文辭類纂》所選文章的朝代比例。其中,先秦文佔11%;兩漢文佔20%;六朝文佔1%;唐宋文佔59%;明文佔5%;清文佔4%。唐宋文比例最大,在唐宋文中,大多數都是八大家的作品,即韓愈、柳宗元、歐陽修、蘇洵、蘇軾、蘇轍、曾鞏、王安石的文章。而六朝文比例最小。上期介紹過「桐城三祖」的文學觀,結合上期內容,各位想必不會對上述比例感到意外。…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