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要明白,在澳洲,如果您不是澳洲公民,在澳洲生活的人一定要持有有效簽證。簽證有三大分類:永久居住簽證、臨時居住實質簽證、或是過橋簽證(非實質性簽證)。過橋簽證可以說是屬於臨時居住簽證的一種,但它與臨時居住實質性簽證的分別是:它沒有到期日及有其局限性,因為它是當簽證申請人在申請實質性簽證時,移民部給予申請人的一個過渡期間中的一個簽證。這個簽證非常重要,如果非澳洲公民們沒有持有有效澳洲簽證,一經發現,便會送到拘留中心,面臨被遣返回國的風險。
近兩周,筆者接到六位黑民已被送到拘留中心的緊急情況,並要求筆者為他們提交保釋申請。筆者了解他們的情況後,替他們感到十分可惜,因為他們被逮捕前完全可以申請過橋簽證,擁有合法身份,其中有幾位更可以取得工作許可。為何他們會被移民部捉拿?主要是他們的住址被曝光及駕駛工具車時被警察逮捕。筆者在幾個月前的文章中介紹過如何保持合法身份,但很多人被拘捕都是抱著僥倖心態,最終被關在拘留中心時才後悔。其實,一旦黑民被關在拘留中心,他們的權益會變少,將會加重簽證申請的困難度。希望各位逾期居留人士及時諮詢專業人士,為您的權益把關。
上一周,筆者收到三位客戶的配偶永居簽證批准通知,他們十分滿意,因為筆者對他/她們提出不少提示,客戶也是十分配合準備必需文件,才能在相對短期的時間內取得永居身份。現在,移民官員對配偶簽證的要求相對嚴格。近兩年,有很多申請被拒絕,是由於材料不足及沒有主動向移民部做出合理解釋,錯誤地認為移民官員發覺有問題時會主動向申請人做出查詢。但事實上的原因是:近年,移民官員大幅減少、移民政策的修改,把提交文件的責任全部交給了簽證申請人,所以,近年的很多申請因為申請人的無知,落得被拒簽收場。
筆者對移民政策十分了解,所以才能幫助客戶取得成功,因為單純熟悉移民法是不足夠的。記得去年遇到一個配偶案件,申請人跟擔保人生了一名孩子,並已經取得臨居820簽證。因為夫妻發生矛盾,最後作為擔保人的太太狠下決心,找到一位十分出名的移民代理向移民部舉報,把擔保資格取消,希望把丈夫追逐出澳洲境外。當可憐的丈夫經客戶推薦來尋找筆者幫忙時,筆者對這件事情感到十分可惜!夫妻間為何要向對方做出如此傷害性的行為?最後,經過我們十多月的努力,客戶最終不需要妻子擔保就取得永居身份,在澳洲安居樂業。
筆者從事移民法律多年,對於移民法甚有心得,很多案件因為筆者對申請人做出的建議,最終產生一個好結果,這是申請人意想不到的。例如,多年前,很多黑民因為筆者的指導最終取得永居身份;有很多被澳洲配偶欺負的申請人最終也拿下永居身份,不用再受傷害;有很多難民申請人,被拒簽後找筆者為他上訴,最終取得最後勝利;其中部份申請人原意是希望繼續其過橋簽證,多點時間合法留在澳洲工作,沒有想過會取得永居身份。
近年,政府對移民法的修改已經到了極之嚴厲的地歩,不讓人們有喘息的機會。我們明白,物極必反。現在,有很多案件最終上訴到聯邦法院,因為行政上訴審裁處(AAT)對很多的移民部的案件做出對移民部有利的判決,令到很多人內心不忿,對判決不滿意,所以,他們尋求終極裁決,希望法院做出公正的指引,在法院上訴的時候,便可以繼續原來的過橋簽證,在澳洲等待。
這篇文章主要是提醒讀者注意自身的合法身份。如果沒有合法身份,應該儘快提出申請,先取得過橋簽證,因為最近對黑民的打擊行動十分嚴峻,希望各位讀者小心。
供稿: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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