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工作、使用手機和iPad等移動設備工作的人數不斷,為減稅提供了一種新的方式。澳稅務局(ATO)提醒,將使用高科技設備進行減稅將帶來經紀上的好處,但絕不能違反規則。
去年,包括手機和互聯網在內的「其他與工作相關支出」退稅額上升至創紀錄的79億澳元,10年來增長了近50%。ATO官員Adam Kendrick表示,使用高科技設備工作的人數增加是這一數字增長的動力,這樣很多人承擔更多的工作成本。
但是,退稅申請只能與工作相關,並且必須保留記錄將其與私人使用分開。律師事務所NDA Law董事長Andrea Michaels介紹了可抵稅的工作相關技術開支,包括部分購買手機和使用費用、用於工作的平板電腦和筆記本電腦、用於工作的USB和印表機等設備、每月家用互聯網的部分費用、購買 工作需用的應用軟體、程序費用。
Michaels表示,如果人們工作經常打電話,或是在家工作,那他們就可以申請部分退稅。但有些人提出的退稅申請超出了他們提出的範疇。申請這類退稅範圍很廣,但必須合理並有足夠理據支持。
Kendrick稱,稅務局的數據匹配技術和其他系統能將人們的抵稅申報與類似崗位和類似收入的申報進行比對,「稅務局擁有比以前更多的數據,可以來證明你的設備使用情況,比如你打電話的數據。」
此外,稅務局還會詢問僱主。Kendrick介紹了一個案例,稱有僱員申報了100%電話費抵稅,但在與僱主交談後,ATO發現這個集團出於職業健康與規章,除了總監在工作時都不可以使用手機。
來源: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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