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在我們的生活中幾乎無處不在,在你不經意的時候,也許一個合約已經形成了。比如,你去超市購買了一個商品;再比如,你駕車進入了一個付費停車場。針對前者,你與超市之間達成了一個合約,因為你同意以商品的標價購買這個商品;針對後者,你駛入停車場的時候,表示你已經同意支付相應的停車費,並遵守停車場設立的停車條款,因此,你與停車場之間形成了一個合約。
合約的基本要素
就此,你可能會問:合約在什麼情況下會成立、並具備法律效力呢?按照法律,合約成立必須有三項基本元素,即:
(一)要約與承約(Offer and Acceptance);
(二)有價值的付出(Consideration);
(三)立約人有訂立法律效力的意圖(Legal Intention)。
這三個要素缺一不可,否則合約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以下我們就對這三項基本元素逐一解釋。
(一)要約與承約(Offer and Acceptance)
合約成立的第一要素是要約與承約。具體的意思,就是合約里需要兩個或以上的個體,並由其中一方提出協議(在法律中稱為要約或Offer),而另一方接受協議(在法律中稱為承約或Acceptance)。
就這一項元素來說,如果只有要約,但沒有承約,合約便不會成立。比方說,你去商店買一個物品,物品標價$100,而你只願意出價$80。你的出價就是我們法律里說的要約(Offer)。如果店家接受了你的出價,讓你以$80買走了物品,這就是法律里的承約(Acceptance)。在這種情況下,合約的第一要素就已經滿足了。反之,如果店家不接受你的出價,那合約就無法形成,因為雖然你提出了要約,可店家並沒有承約。
(二)有價值的付出(Consideration)
有價值的付出,是指要約和承約雙方都必須因協議的內容而有所付出,這樣協議才會有法律效力。就剛才的例子來說,你去商店買東西,你的付出就是你支付的價格,而商家的付出就是具體的商品。這樣,合約的第二要素就已經滿足了。
舉另外一個例子,如果甲乙雙方是朋友,甲方承諾送給乙方一支手錶,可甲方日後反悔,乙方卻無法通過法律向甲方索取手錶。這是因為,乙方在這個協議中並沒有任何付出,所以,甲方的這個承諾沒有任何法律效力。
(三)立約人有訂立法律效力的意圖(Legal Intention)
這一項元素指的是,訂立合約的雙方必須有訂立具備法律效力合約的意願,而非日常開玩笑所做的承諾。比方說,如果在酒會中,甲先生向乙小姐說,如果乙讓他在臉上吻一吻,甲就會取乙為妻。如若乙真的讓甲吻了,而甲日後卻沒有向乙求婚,在這種情況下,乙卻不能告甲違約,因為一般人會認為甲提出的這個協議是在開玩笑,並沒有定力法律效力的意圖,所以這個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合約存在的形式
除了了解合約成立的基本要素,另外一個重點就是了解合約訂立和存在的形式。合約可以以口頭、行為或文字的形式訂立。口頭,比如你與對方就採購物品達成了口頭協議,你將以一定的價格採購對方提供的某一產品。在這種情況下,你與對方的合約是口頭存在的;行為,比如你去超市,從貨架上取下了物品,並去收銀台付款。雖然沒有任何口頭或文字上的約定,你與超市之間就購買物品達成了一個合約;文字,比如你訂立了一個書面的合約來購買或出租房子。
無論合約以某一種形式存在,只要合約滿足了在法律中的三個基本要素,合約都是具備法律效力的。而如果你一旦違約,合約中的另外一方都可以追究你的違約責任。就此,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就是口頭上說的,如果沒有寫成出面的合約便不作數。這是非常錯誤的一個觀點,因為口頭上的合約也是合約,在法律中和書面的合約一樣具備法律效力。雖然口頭上的合約在執行的時候通常遠比書面的合約要困難,但這並不代表口頭的合約是無效的。
雖然大部分合約可以用口頭、行為或文字訂立,但針對某一些特殊的合約,比如土地或樓宇買賣,則需要以書面的形式訂立。
什麼情況下,合約可能會失效
在某一些特定情況下,雙方訂立的合約在法律中可能會被視為無效的。通常發生的兩個情況是:
(一)在訂立合約的過程中,其中一方提供了虛假或錯誤的信息,而另外一方根據
這些虛假或錯誤的信息訂立了合約。
比如,甲方在賣生意的時候,告訴乙方生意的年收入是10萬澳幣,而此時,這個生意其實並不賺錢。如果乙方因為這個信息而購買了生意,可日後卻發現這個信息並非屬實,在這種情況下,乙方是可以以他被甲方的錯誤信息誤導而訂立了合約為理由,要求法院宣判合約無效。
(二)在訂立合約的過程中,其中一方給對方施加了不恰當的壓力,迫使對方在壓力下籤了合約。
在這用情況下,受害的一方是可以用這點為依據,要求法院宣判協議無效。
另外,還有一種經常發生的情況,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其中一方並沒有仔細閱讀合約內容,或者因為英文的關係,並不理解合約的內容。在這種情況下,這一方並不能以這些為理由,要求法院宣判合約無效。
一個健全的商業社會,人人都必須重視合約精神。大家訂立合約,便必須同時遵守。當然,也需要大家在訂約的時候充分考慮,以避免將來不必要的麻煩。
作者:李亘律師
供稿:澳大利亞盛晶律師行
地址:Suite 703, 265 Castlereagh St, Sydney NSW 2000
電話:61 2 9267 4988 傳真:61 2 9261 4700
手機:61 0 411 814 500
郵箱:info@sunlaws.com
國內直撥電話: 950404 11637 (只收國內座機市話費)
網站: www.sunlaws.com.au
圖片:網路
This post was last modified on 2018年5月9日 15:36
新州警察局局長凱倫·韋伯威脅說,如果由於鐵路罷工導致觀看煙花人群的安全無法保證,她將建議取消悉尼標誌性的新年前夜煙花表演。 Read More
12月15日,一個網名為「Ares」的中國遊客在「小紅書」上發布了三段使用無人機近距離拍攝澳洲海軍軍艦的視頻。引發了網路熱議和澳洲參議員Malcolm Roberts的關注。 Read More
更新於 :2024-12-20 03:12 12月初,三名台灣總統府當值憲兵因向中共特務提供機密遭到抓捕,之後中共滲透台灣網紅的種種跡象也被媒體爆出,再次引起台灣輿論對中共滲透及《反滲透法》界限的討論。 從中共誕生以來,統戰與滲透一直是中共非常重要的戰略手段,從未放鬆過。上百年來,其滲透能力堪稱登峰造極,幾乎就是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無往不勝。中共當局不僅依靠統戰與滲透成功地將國民政府趕到了台灣,還將全中國百姓拿捏得服服貼貼。 西方政客的幻想曾造就了中國經濟的快速崛起,中共的統戰與滲透也隨著中國製造的廉價產品全方位地蔓延到了世界各國,並順利地在各級政府、學術領域,甚至地方社團中埋下種子,打下了長期盤踞的基礎。 而散布在世界各國的台灣社團從來就是一個重災區,在民主環境里成長的台灣人並沒有天生的免疫力,一些單純的台灣人往往在有意無意間被利用了、被滲透了,被統戰了,卻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墮落在紅色的枷鎖之中。 每當人們提到中共的統戰與滲透就會聯想到特務與間諜,其實統戰與滲透的範圍極其廣泛,廣泛到不能簡單地用「間諜」的概念來分析論述。 比如說,一些有點影響力的台灣人常常會公開提醒台灣商人,不要在中共不喜歡的媒體上刊登廣告,或避免發表支持台灣政府的言論,美其言曰出於「好意」或「保護僑胞」,其實他們已經在中共的戰壕里,替中共的統戰與滲透發揮影響力了。讓人產生恐懼或自覺宣揚「中國好故事」,都是紅色滲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 很多海外華人,包括台灣人或東南亞的華裔難民,他們的政治立場往往會隨著中共影響力的變化而相應發生變化,有些人從反共走向親共,之後又宣稱反共,自由世界給了他們自由思想的空間,但他們是否真的能在立場的改變過程中擺脫中共勢力的束縛呢?那就只有天曉得了。因為中共統戰與滲透的力量就像癌細胞,具有頑固的持久性,有時活躍、有時潛水,當沾惹上後想洗心革面就沒那麼容易。 在澳中經濟處於蜜月的年代,澳洲只看到了滾滾而來的金錢,卻沒注意到中共的金錢是一把雙刃劍,它既減輕了澳洲的經濟危機,也削弱了澳洲的立國基礎,澳洲政府在中共的玩弄下幾乎成為了一堆木偶。譚寶政府最終反戈一擊推出了「反滲透法」,氣焰囂張的中共和統會也不得不偃旗息鼓。中共的紅色勢力就此消亡了嗎?當然不會!那張滲透的網路不是一天建成的,也不可能在一天內轟然瓦解,該鋪墊的早已穩妥,該下的種子也已紮下了根。 英國王子邊上埋著紅色地雷,中共軍人擠進紐西蘭國會,泛紅憲兵在守護台灣總統府,類似的情形比比皆是,澳洲也絕對不會例外,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區別只在於何時才被發現,西方民主社會的一大特點就是後知後覺。 中國人的群體很簡單,親共與反共都是擺在檯面上,多多少少都對澳洲主流產生影響力,其它的絕大多數社團都保持低調,明哲保身,見風使舵,意見統一。 與中國社區相比,台灣社區反而顯得比較複雜,那是因為各台灣社團在對台灣的定義上有著差異。 在歷史的演變過程中,海外缺乏具有影響力的台灣本土社團代表台灣人發聲,一直被認為是台灣人聲音的社團並非來自台灣,那是一些民國初期就開張的百年老店,「XX堂」,或「XX會」,以及逃離共產極權迫害的難民組成的「越緬寮」團體,他們都曾接受了中華民國文化教育,本質上捍衛的是中華民國。當中共和統會在全世界粉墨登場後,首當其衝就是對這些社團進行統戰與滲透,遺憾的是無一能夠倖免。… Read More
新的482「需求技能簽證」(Skills in Demand, SID) 相關的法規於2024年12月7日生效,由於細節不多,僱主和簽證申請人必須留意簽證的新要求。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將不會有新的子類別。需求技能簽證將與臨時技能短缺簽證使用相同的子類別號碼「482」,但這絕不是簡單的重新標籤。 任何在12月7號之前提交的482簽證申請不受這些變更的影響。 需求技能簽證有三個流派:專業技能流、核心技能流和勞工協議流。前兩個流派取代了中期和短期流派,這意味著該簽證更注重高低收入之間的區別,而不是長期和短期的職業短缺。勞工協議流將有效保留現有標準。至於針對低薪但關鍵職業的基本技能通道的命運,則無法預測。計划進入該流派的職業可能會通過勞工協議獲得。 主要法規不僅修訂了482子類簽證,還包括相關的提名、贊助義務和僱主提名的永久簽證。只有關鍵方面被突出強調。 該法規的大部分內容涉及修訂現有法規,將子類的名稱從「臨時技能短缺」改為「需求技能」,例如,與簽證取消、退款和某些家庭成員豁免的規定。然而,這項新簽證還有許多重要方面。 收入門檻 取代臨時技能移民收入門檻 (TSMIT) 的將是1994年移民法規中設定的兩個收入門檻: 1.…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