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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這兩天所有的海外華人都被一條相同的新聞刷屏了。
上海公安局公布了將在5月1號後,針對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華人,應當主動銷戶,一個月內沒有申請操作將被強制註銷。
什麼是定居?為什麼說不只是上海,全國早都開始施行?具體的細則究竟是什麼?綜合了官方給出的解答、各媒體的解讀,發現君為你綜合了解了最新的信息。
01
並非是首次
2003公安部就下達文件
很多朋友都表示,上海這是突然放大招,不知道中國其他各地會不會一樣?
針對這一問題,上海市公安局人口辦就人們關心的5月1日即將施行的新《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有關問題,在其官方微博作出解讀。
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頒布實施了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明確規定:出國、出境1年以上的人員可以不註銷戶口,但是在國外、境外定居的應當註銷戶口。5月1日起施行的新《規定》第四十六條在原有規定基礎上細化了操作程序。
所以中國早就有這一相關規定,上海並不是突然放大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居住國內的公民辦妥前往國家的簽證或者入境許可證件後,應當在出境前辦理戶口手續。出境定居的,須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註銷戶口。短期出境的,辦理臨時外出的戶口登記,返回後憑護照在原居住地恢復常住戶口。」
所以按照官方說法,不只是入外國國籍者,定居者也要註銷戶口。
02
持綠卡華人親述
2008年就被註銷了戶口
有來自加拿大多倫多的華人小張對這樣的規定表示一點都不驚訝。
這個規定其實一直都有,而且不光是上海,沒什麼好大驚小怪的。我2006年拿到PR身份,登陸多倫多,2008年又回廣州居住一年多。2009年在國內續中國護照的時候,工作人員發現我護照上蓋有登陸加拿大的章,於是詢問是否已經移居國外,並且要求我去註銷戶口。
小張說當時的工作人員向她科普:戶口的全稱是常住人口登記簿,不在某個地區常住,戶口就是要註銷的。如果選擇移居國外,無論入籍與否,都要去勞動局調取人事檔案,去社保局銷戶,並且去公安局註銷戶口。
對於中國籍公民來說,如果從海外回國定居超過一年,那麼拿著護照上出入境的證明去申請恢復原籍,是可以無條件恢復的。
因為我當時已回國一年多,因此得以保留戶口。很多華人都不知道這個規定,但戶籍管理制度一直都是這麼寫的。我拿哪裡的PR,官方管不著,從哪裡下的戶口就從哪裡上,出示護照,證明入境超過一年未出境就可以恢復。
對於加拿大華人小張的說法,官方的解讀也給出確定的答案。
- 出國定居後註銷的戶口可以被恢復。其中,具有華僑身份的,由市僑辦進行審批;不具有華僑身份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
圖片來自於《僑報》
03
誰是外籍華人?
什麼是定居?
根據上海市公安局的最新解讀,出國定居或者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員,需要辦理註銷戶口登記。並未在外國長期定居的,不屬於本規定所指的應當註銷戶口人員。
中國不允許雙重國籍的存在,那麼定居這個概念就變得很重要,什麼是定居?根據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文件
- 取得外國永久居留權的人士,若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則視為「定居」。
(截屏: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那麼這次上海有關於戶口的新規,對定居的判斷是否會按照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準則呢?
04
細則5月1日後公布
目前根據媒體和許多律師的解讀,上海的戶口新規中的「定居」,與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公布的準則一致。
關於」出國定居「是否包括沒有加入外籍的持綠卡人士,也未作出回答。
- 派出所戶籍科人員稱:尚未收到實施細則,要等5月1日之後才知道如何執行;
- 12345市民熱線工作人員稱:系統內暫未查找到對應信息,因此只能以人工派單形式將這一問題交有關部門處理,需要1-15個工作日方能回復。
雖然官方更多詳細回復還要等,但根據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對強行銷戶這一規定的描述來看,我們也不難看出,官方其實已經給出了準確的答案。
公安機關經調查,掌握當事人持有住在國簽發的載有移民、定居、獲得永久居留權等事由的簽證,以及長期在外國居住生活的事實等證據,認定其確屬在國外定居的,方可註銷其戶口。
結合現有的情況、以及華人的親身經歷來看:規定早已全國下發,定居含義也有標準,只是各地執行力度和推進的程度不同。上海細化的操作程序如何實施,將等到5月1號才有答案。
來源:發現澳大利亞